臺灣大學研究倫理中心暨臺灣北區 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行政中心正式運作

民國98年1月舉辦之「第八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總結報告中提及,應鼓勵大學成立研究倫理委員會,國科會據此即核定北、中、南三所大學推動「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預期透過研究倫理審核機制的建立與推廣,促進對研究參與者人權之重視,並希望以此逐漸提升國內大學在國際之學術地位並確保日後學術研究之永續發展。

本校在國科會補助下推動「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此計畫除了協助本校建置完整之校級研究倫理組織,也促進北區各大學院校及機構共同合作並成立「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逐漸形成保護研究參與者(Research Participants)之共識。

感謝國科會補助本校推動「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本校自民國99年1月起執行此計畫已兩年,在全校性研究倫理審查制度之建置與研究倫理觀念宣導推廣過程中,不但持續累積實質經驗,也在執行過程中深刻體認到,若期望成為國際級之一流研究型大學,須在戮力提升學術研究水準的同時,也重視研究參與者的保護,這不僅是研究型大學的社會責任,同是獲取研究參與者之完全信任而願意協助學術研究進行的重要永續途徑,更是維護社會大眾對學術研究的認同與敬重的重要方法。

本校於民國100年5月通過「國立臺灣大學保護研究參與者組織設置辦法」,依法於研究發展處下設立研究倫理中心,並籌組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研究倫理中心已於民國100年8月起正式運作,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亦於民國100年10月籌組完成,並自11月起運作。

本校同時也透過此計畫之執行,提供北區各校相關實務諮詢與審查服務,並向各北區大學院校分享本校研究倫理委員會執行經驗,或協助研究計畫之相關研究倫理審查事宜。

計畫執行至今,本校不負國科會期許,邀集北區連同本校共計二十八所大學院校及機構,於民國100年6月29日簽署「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合作協議」,並通過「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設置辦法」,正式成立「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

目前「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行政中心」暫由本校研究倫理中心兼辦,除了研究計畫審查與稽核外,亦將透過網路共享平台之建置,即時分享相關經驗、發佈教育訓練、審查機制及法規訊息,使聯盟夥伴間能形塑共識與良善溝通機制,並互相補遺,共造多方互助及永續發展之合作模式。

為了宣導保護研究參與者是本校的社會責任也是學術永續發展之基礎並進而推動研究倫理審查制度,本校特於民國100年12月27日舉行「國立臺灣大學研究倫理中心暨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行政中心揭牌儀式」,由本校李校長、羅副校長、包副校長、馮學務長、陳研發長、研究倫理中心何主任等6人共同揭牌,此揭牌儀式並邀集本校行政單位一級主管及各學院院長、二十七所聯盟夥伴、國科會HRPP辦公室與中區之中國醫藥大學、南區之國立成功大學代表共同蒞臨觀禮,期望藉此認識研究倫理審查機制,善盡保護研究參與者的責任並增進大眾對學術的信賴感,進而創造尊重互惠的學術氛圍。

在揭牌儀式後的茶敘中,來自不同機構的各與會者不但交換經驗,也熱烈討論保護研究參與者的重要性;在各方踴躍參與之下,儀式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