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百年第二學期「我的學思歷程」演講系列…翁岳生(前司法院長)

時間:101年3月6日晚間7時至9時地點:文學院演講廳主持人:李嗣涔校長時近驚蟄節氣,難得的是春雨早兩天已停了,春寒漸退,微微春風吹拂大地,溫薰著來聽「我的學思歷程」演講的師生及來賓心頭,在李嗣涔校長莊重的介紹始知臺上耆年碩學的年長者就是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先生,也是1960年畢業於本校法律學系前輩學長。李校長很風趣地說今天大家是來聽翁教授的演講,只好趕緊下來讓他親自來講自己的故事比較好。不過也特別強調翁教授留學德國海德堡大學後於1966年返國服務,1974年起出任大法官,是本校法律系第一位出任大法官的畢業生,本校最高的榮譽。

翁教授非常謙卑地表示每個人都會有每個人的故事,他的學思歷程希望能給大家有更深遠的啟迪,由於時代背景不同,不知是否能對大家有所幫助。1932年他出生於嘉義與臺南之間八掌溪畔鄉下,小學接受日本式教育,因家境清寒,父親在他小學五年級時過世,曾深受失學之苦。臺灣光復後,同儕都跑到臺南或嘉義參加升學考試,他卻因為家庭經濟關係而無法動彈,雖然沒有參加升學考試,但幸好在家鄉長輩大力幫忙之下,只憑小學成績單就免試進入嘉義南英中學。初中畢業後,仍因家境關係學業又停了下來,幸得中學老師透過關係介紹他到糖廠工作做辦公室的事情。老師現在已九十多歲,彼此至今尚有聯絡。

後來仍然靠著自己努力用功讀書考入臺南師範學校,當時就立下志願一定要考入大學畢業。臺南師範對體育的成績要求嚴格,雖然自己努力要求成績不斷有進步,但仍未達到進入師範大學的標準,只好參加考試考進臺大法律學系。那時如果不能考進大學的話,就會心甘情願當個小學老師,終身快快樂樂地過日子,也是不錯的。但是既然進入臺大法律學系就立志要好好地唸到畢業。記得在小學教書時帶的是升學班,責任重大,尤其是帶女生班,更費心力,非常辛勞,考大學時原來並沒有足夠的準備,當同事告知榜上有名時,真是欣喜若狂,有如在夢中一般,所以大學一年級時精神非常愉快,讀起書來倍加勤奮,如魚得水。那時臺大校門附近有一個石碑,上面刻有「時間就是生命」的文字,所以時常要求自己讀書非得更積極主動不可,也自己買書自修德文。並且在大二時就通過司法官檢定考試,大三就考取司法官特考,並接受長達數月之司法官集中訓練,在學校考試時才回校考試。在那時有些同學因為生活關係在校外兼差,也是如此過關的,當時是因為生活環境所逼,也是由於沾上臺大學風自由之便,現在當然不鼓勵同學們仿效。

翁教授特別強調自己不喜歡法律實務司法官的職務。此語不虛,可從其外表長相、談話語氣聲調看得出來。所以在大學畢業後就先考取本校研究所,繼續當學生,而且於1961年再考取教育部公費留學德國。當時政府的政策是鼓勵國人留學歐洲,乃因留學美國的大多留美不歸。後來留學歐洲的如李鍾桂、繆全吉、王曾才以及翁教授等人全都自歐學成返國服務,令當時送他們往歐留學的教育部長黃季陸十分欣慰,於是更加大力鼓勵公費留學歐洲的政策,打破了留學留美的通例,也拓展了臺灣與歐陸諸國文化文明的學術接觸,甚至打開擴展與歐洲通商貿易的途徑。

二戰後德國正在進行戰後復興各項建設工作以及社會改革、法律修整、補充革新等等各種事情。翁教授說他的大學畢業論文寫的正是戰爭犯罪、紐倫堡大審等有關的內容,並且覺得憲法、行政法是我國當時最需要的,因為法律是保護人性尊嚴、生命、財產最重要的。雖然自己個人最喜歡讀國際公法,其理想是謀取國際和平、自由。而本校法律系師長則希望他攻讀民法。但是由於德國社會治理、管理都有優良法治的傳統,國民生活習慣既勤奮又努力工作,處處整齊清潔、有條不紊。行政非常有秩序讓他非常折服。翁岳生笑著說最後終於自己決定要學習德國的憲法與行政法。讓全場聽眾發出一片欽羨佩服的迴響。

翁教授於1961年留學德國,五年後返國服務投身於法律教育工作,在法律系教書,並開始研究如何將法治在臺灣生根,特別注意行政法的事情,時常要求政府必須要依法行政。並引進西德公務員懲戒法,堅決認為彈劾與懲戒應有所分別,不能混為一談。並被聘在公務員司法研習會上課。惟在當時的政治環境,法律人也只能在私人的場合來交換法律的意見。原本也已申請前往美國哈佛大學訪問及深造,但在40歲前就被邀出任大法官。當時尚怕自己太年輕,學養不足,不敢應承。後來青工會也派人來邀請他去幫忙,因為心裏實在不喜歡從事政治的事務,並且當時社會有如此說:「政治人物要有比狼還要狠的心,還要有像綿羊般的外表。」翁教授說到這裡讓全場聽眾發出一陣會心的笑聲。他幾經考慮,終於自己決定趕緊應邀出任大法官,以避免人情壓力的困擾。

翁教授前往美國哈佛大學之行雖然告吹,美國國務院改為邀請其作為學人訪問45天,但翁教授堅持要先行到德國訪問,視察當地政治、法律、社會等各項措施,作為未來司法改革之參考。之後再安排訪美,參觀各地法院以及大學法學教育等等,作為今後之借鏡。在訪美後順道訪問日本,因為日本也有很好的守法傳統與習慣,可供我們參與實際觀摩的地方頗多。看過德、美、日等國之實地時政之後,相互比較頗能得其長短,然後才能知所抉擇,獲益良多,對後來之司法改革種種措施亦應有不少之助益。然後也確實知道其實在40歲以前出任大法官也沒有什麼不好,因為年輕人有熱誠、有幹勁、肯負責任,也膽敢建言,這些都是司法改革所需要的。

民國67年12月16日中美斷交,當時總統緊急動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宣布停止國會增補選舉,用的是行政命令。所以首先力促在司法方面加快腳步,於民國69年通過選舉罷免法、國賠法。然後依據選舉罷免法處理以後各級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之選舉。至於行政訴訟法直到民國87年才通過,88年起實施。這些都是法治上最重要的事情。在此之前的行政訴訟沒有「法」為根據,只是做做樣子而已。在這些司法改革方面,臺灣可稱亞洲第一,較日本、韓國、大陸為佳。

自民國92年起,大法官可兼任司法院長、副院長。翁教授前後在司法院35年,有時司法院長得兼任大法官,有時則否,得視當時政治環境之規定而有變化。擔任司法院長最重要的工作是要執行及推動司法之改革,就是必須要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邀請社會各界遴派代表參加,當時社會的輿論及最高當局的指示一致是要建立司法改革的共識,任何決議都不要採過半多數決,必須經三分之二人數同意始能通過成案。會後司法院出版一本黃皮書(全國司改會決議文件),並以「司法為民」為司改理念,如何實施之步驟出版一本藍皮書送到國民大會。提振了司法院士氣,也完成總統交付之任務。惟在任期最後四年最為辛苦,因為藍綠對決氣氛過於濃厚,司法院長反而成為了雙方的敵人。另外,行政法已形成社會與國際共識,按年由日本、韓國、大陸、臺灣輪流主辦行政法研討會,已經成為國際間司法交流之定期活動。

翁教授在演講行將結束時表示:有時感覺數十年一下子就過去,真是人生如夢,覺得自己是一個幸運的人,曾經得到很多人的幫助,才能夠成就我這個幸運的人,深深地感到人還是要努力還能有所成就,要立志努力上進,宅心忠厚,更要有遠大的眼光,才能夠長久。

學生提問,翁教授回覆如下:1.做人首先要對得住自己,不要計較,要有正確的人生觀。2.希望大家都是看太陽起床的人,早起是精神好,各種事情都要努力去做。每天過得完美的人就是成功的人。3.大家都要用心來思考真理,做法官的人更須如此。4.學外國語言要多接觸外國人,要敢開口講,不要怕講錯話。5.讀書是要看追求的目的,為學要專攻,學問貴專一。6.修養是要靠自己,不與人爭。要治療社會之病,要互相尊重。人生海海幾十年一下子就會過去,若能對社會有貢獻最好,最低限度不要貽害社會。不一定要做英雄,因為英雄是由很多人流血流汗而來,俗語有云:一將功成萬骨枯,就是如此。7.以前我常常主張大家要以自己的專業來服務社會,不一定要做大官。但現在社會進步、安全、民主,年輕人出來做些重要政治的事務職務無妨。8.司法改革的確還沒有完全做好,但我們都已經盡了力。9.大家都關心法官的紀律問題,其實制度才是問題的核心,大家都容易受包青天的思想文化影響,不是十分正確的。10.我們缺乏良好的司法文化傳統與內部嚴密的互相監督。日本、德國社會都有守法的習慣,而且內部相互監督毫不容情。社會各處與家庭都是一樣的,整整齊齊、有條不紊,樣樣依規定行事,令人欽羨。11.我本人十分尊重法官,但更重視法官之紀律。因為憲法授與法官獨立審判之權利是何等榮耀,必須要珍惜,所以對身為法官之犯規者非常嚴厲,要為人民除害。在任期內免除許多高等法院不檢點之法官出任主管職務。各級法院院長之任用嚴格拒絕推薦,以免因人情壓力惹出更多麻煩事端。雖然有很多怨言,也只好自己承受。12.作為一個標準的法官是必須要中立、被動、獨立審判之審判不受任何干擾。

後記:翁岳生教授以其80歲高齡講述「我的學思歷程」,全程並無用講稿,從出生、求學過程、往國外留學、訪問考察、教學到出任大法官司法院長,從事司法改革工作、法治實務之推行等等,關鍵之處,前因後果,絲絲入扣,一氣呵成,有其個人特殊做人做事之中心意旨,並維之以恆,不因環境之頓挫而有所改變,頗為凸顯前輩「臺大人」溫文爾雅,溫溫君子之風典範形貌。尤其是其坦言已盡畢生之力從事司法改革,但未盡完善,其不諱言過的精神是最值得大家記取的。

演講會全程兩小時,翁教授雖然曾自謙因體育成績未能達到進入師大的標準,但只見他全程站立兩小時,未露疲態,神色自若,也無咳嗽、呵欠之動作,甚至連開水也未喝一口,可見其平素養生的功夫,維持健康的努力實在超人一等,應該是更值得我們後學來效法的。文:西礁子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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