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臺大學生哲學桂冠獎」徵文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

宗旨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本校學生深入人文、社會、自然與生命教育之哲學思考,特設置「臺大學生哲學桂冠獎」(以下簡稱本獎項)。

參加資格本校在學學生,包含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在職專班,及進修推廣部學生。

徵文組別與題目1.人文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可以嗎?2.社會組:論貧窮與社會3.自然組:核四是否運轉應該由專家還是民意來決定?4.生命教育組:論死刑之存廢

徵文組別、獎項、名額與獎金人文組:首獎1名,獎金三萬元;貳獎1名,獎金二萬元;三獎1名,獎金一萬元;佳作2名,每名獎金五千元。以上獎項皆贈獎狀一幀。社會組:首獎1名,獎金三萬元;貳獎1名,獎金二萬元;三獎1名,獎金一萬元;佳作2名,每名獎金五千元。以上獎項皆贈獎狀一幀。自然組:首獎1名,獎金三萬元;貳獎1名,獎金二萬元;三獎1名,獎金一萬元;佳作2名,每名獎金五千元。以上獎項皆贈獎狀一幀。生命教育組:首獎1名,獎金三萬元;貳獎1名,獎金二萬元;三獎1名,獎金一萬元;佳作2名,每名獎金五千元。以上獎項皆贈獎狀一幀。

審議機制1.審議程序共分形式審、初審及決審三階段,由審議委員擔任評審,名單於評審結果揭曉時一併公布。2.評審過程中,為求公正原則,所有投稿論文均採匿名審查,投稿作品收到後立即進行密封編號,作者與評審委員之資料均妥善保管並保密。3.各組投稿作品如有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缺額可跨組流用。

作業期程公布題目:101年12月19日。收件時間:102年2月18日起至102年3月22日止,親送文學院辦公室或哲學系辦公室,郵寄則以郵戳為憑。公告名單:102年5月31日公告得獎名單。頒獎典禮:102年6月臺大畢業典禮期間公開頒獎。

投稿方式投稿作品應以通俗文字進行嚴謹論辯,無須文獻、註解等學術格式。投稿作品限中文寫作,每篇5,000字以內,首頁首行為徵文題目(新細明體18號字);以Word檔案格式製作。為求審查客觀,文中請勿出現任何可辨識作者之內容。版面及規格:A4紙張直式橫打,每頁需加註頁碼,單面列印。字型為新細明體,引號使用「」;字級14號字,固定行高20pt。引用英文之字型一律為Times New Roman。投稿作品須獨立完成並為首次發表,不得於任何媒體、網路、出版品或國內外任何刊物中刊載,並保證無抄襲、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損及學術倫理等情事。若有上述情事一經發現,取消資格並自負文責。投稿時請備齊報名表乙份(報名表可至http://www.philo.ntu.edu.tw下載)、作品乙式六份(雙面列印);於102年3月22日下午17時前,送達文學院辦公室(羅斯福路4段1號校總區)或哲學系辦公室(思源街18號水源校區);郵寄請以郵局『掛號』寄至「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臺灣大學哲學系辦公室」,民間快遞請寄至「10087臺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8號臺灣大學哲學系辦公室」。信封上註明『第三屆臺大學生哲學桂冠獎』字樣及徵選組別(人文組/社會組/自然組/生命教育組)。作品電子檔案請以附件(word)寄至ntuphilolaurel@ntu.edu.tw。投稿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存底稿。洽詢電話:3366-3396賴盈滿。

得獎事宜得獎作品之發表及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授權發表、轉載或出版合集等,不另支稿酬。作者如需轉載,應以書面方式取得主辦單位同意。得獎者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得獎感言,並配合頒獎事宜。得獎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

注意事項得獎作品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等違規情事,或因著作權糾紛涉及訴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等。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在得獎名單尚未公布前,作者不得將同一作品發表或參加其他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對審議委員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本獎項規範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中,不另行通知。活動網址:http://www.philo.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