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吳聰敏教授申請符合「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第5款資格1案

社科院經濟學系吳聰敏教授申請符合「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第5款資格1案,提102年10月29日第2784次行政會議報告。吳教授原於99學年度獲聘第7款特聘教授,特聘加給支領至102年7月31日止。第5款特聘教授資格應追溯自102年5月1日生效,惟每月仍支給特聘加給30點(每點折合率另訂之),擇期由校長公開頒予榮譽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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