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52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暨推薦

青年雙手人類希望 ‧ 十傑領航台灣發光 

主辦單位: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十大傑出青年基金會     十大傑出青年當選人聯誼會

活動時間:103年7月31日止

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選拔緣起

十大傑出青年(Ten Outstanding Young Persons)的選拔,是在1930-1931年源於美國加州一個地方雜誌社,在每月出版的雜誌封面中甄選出當時最具影響力的人物為封面人物。由於該雜誌報導封面人物深入,對當時美國社會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並在1935-1937年間深受全美各階層的重視與肯定。有鑑於此,當時的美國青商會便於1938年開始依據該雜誌甄選封面人物的方式舉辦了深具影響力的《十大傑出青年》選拔活動,迄今依然每年舉辦,影響力深入美國。

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於1963年適逢成立第十年,當年由程志新先生擔任總會長,計畫要舉辦一項全國性的活動,來擴大慶祝青商會週年慶。剛好在前一年,國際青商會世界總會在香港舉行的世界大會中,通過了一項決議案,要各會員國仿傚美國青商會的經驗,各自在所屬國內推動「十大傑出青年」選拔的活動,於是十傑選拔的雛型於焉產生。

檢視我國在五十年代的環境與現在是孑然不同的,因為由大陸來台的資深前輩很多,年輕人極不易出頭,因此世界總會的這項決議,最為我國需要,於是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十一屆的會務人員們便開始蒐集資料,配合國情訂定工作計劃、選拔辦法,第一項專屬青年人的獎項--「中華民國第一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活動即順利地展開。在五十年代舉辦這樣的活動,是非常大膽的嘗試,其中所遭遇的挫折與阻撓,不是我們在數十年後的今天所能夠想像的。由於我們的目的單純是要發掘出真正傑出的青年,用他們刻苦奮鬥的例子透過媒體發佈新聞,讓其他年輕人學習,更讓年長的一代對年青人能增加信心和信任,培養其能力,使年輕人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進而促進社會的新陳代謝,加速進步。在本會純正的目標及堅持與無私的信念,獲得政府單位與社會各界的支持,因而開創十傑選拔的璀璨歷史。

十大傑出青年選拔歷時52年而不墜,其成功不是偶然的,依經驗分析為以下三項要點:

第一:籌備工作的周延:每一屆籌備委員會的工作同仁,都秉持著「訓練自己,服務人群」宗旨,為「十傑選拔活動」無私、無我,全心投入與奉獻,因此每一屆的承辦人員都會參考歷屆的檔案記錄,從中汲取經驗;更向前輩請益工作,經過去蕪存菁再求創新與突破;所以能持續不斷,一年比一年進步。

第二:評審的嚴謹:評審委員不畏人情關說,在不偏不倚、不卑不亢的原則下評審工作,才能得到社會真正的肯定與認同,可說是毫無瑕疵的選拔,拔擢出青年無一不是優秀楷模,迄今少見負面評價,更非時下一般公益選拔活動所能比擬的。

第三:歷屆十傑自我肯定的卓越表現:十傑當選人均能維護十傑的榮譽,珍視社會的期許,體認「十大傑出青年」頭銜所帶給他們的責任及肩負的重擔!因此十傑當選人現今的成就都比當選前更具影響力!每一位當選人在工作崗位,無不兢兢業業,努力不懈,始終如一。

由於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工作每屆聘請的評審委員,均為德高望重、士林共欽之社會名流,因此,社會人士對於本會歷屆選出之傑出青年,都給予崇高的評價。舉凡來自於教育、司法、文史、電工、航海、音樂、地質、農漁、電機工程,與政治或產業等各界之傑出人才,經過嚴謹的審查後,分別能在科技及技術研究發展、基層勞教、企業、創業及經濟發展、醫學研究、社會服務、體育技藝、文化及藝術、公共行政、農漁環保、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等各種領域類別中脫穎而出,當選為社會傑出翹楚。

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帶領全國156個分會,與壹萬餘位青商會員共同為凝聚社會面能量而努力,透國在全國各城市隆重舉行的十大傑出青年頒獎晚會,頒贈傑出青年「金手獎」座,並藉由系列活動-十傑下鄉經驗分享與深具社會教育化功能之活動,透過網路、新聞、廣播、電視及媒體記者人士協助傳播與詳實報導,向全國民眾積極宣導青年積極奮發的成功經驗,對於改良社會風氣之工作必將有其深遠之影響!

至2014年為52屆,共選出500多位各界的傑出青年。而選拔籌備工作人員力年來之無私忘我與對社會的犧牲奉獻精神,更是不段傳為美談,堪稱為所有青商會員們學習之典範。

希望藉由各位青商夥伴的雙手,再創社會經濟繁榮,祥和安樂之目標,為國家的整體發展付出貢獻!

青年雙手人類希望‧十傑領航台灣發光

歡迎加入第52屆(2014年)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委員會的行列,與社會最正面的的能量接觸,積極擁抱最成功的人生經驗,豐富您我的美麗人生!

中華民國第52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辦法

一、 目的為發掘社會各階層、各領域之傑出青年,以其奮發向上的成功故事,表揚在工作上有卓越表現,及對社會作出貢獻之20歲至40歲之青年,作為現代青年人之學習典範,進而提升台灣社會對年輕人的信心和信任,鼓勵青年人勇於承擔更大的責任,及激勵青年於個人事業及公眾服務方面銳意進取,鼓勵青年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喚起社會更多的關注,促進廣大群眾參與十大傑出青年選拔活動,一同為社會樹立新一代青年楷模。

二、 十大傑出青年候選人資格:A.十大傑出青年:1.國籍: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或具備華僑身份。(持有中華民國護照或僑胞證者)2.年齡:20歲以上,40歲以下。(出生日期在民國63年1月1日以後及82年12月31日以前) 3.性別:不拘。 4.職業:無限制,只要所從事的工作,對社會、地方、國家或全人類具有影響性、改革性或創造性之成就者,皆為選拔對象。 5.品德:人格是世界上最大的寶藏;首重候選人的品德,希望傑出青年不僅是工作和事業上的成功者,同時也是家庭和社會上的模範。6.類別:(一)科學及技術研究發展類、(二)基層勞教類、(三)企業、創業及經濟發展類、(四)醫學研究類、(五)社會服務類、(六)體育技藝類、(七)文化及藝術類、(八)公共行政類、(九)農漁環保類、(十)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

B.華裔青年特別獎:1.具備海外華裔青年之身分,其傑出表現足堪作為現代年輕人學習之典範者。2.除國籍與類別外,其餘資格如上列所訂之。3.本特別獎不分類別選拔出一位得獎者,併同上項表揚之。

三、 推薦辦法公開接受各機關團體、各地青商分會、歷屆十傑及其他社團組織,具函邀請推薦符合本選拔辦法之候選人,並將其傑出成就及相關資料,詳細彙整後,送交本會審查。

四、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海外部份以我國郵戳為準)

五、 審查由本會秉持公正態度審慎辦理之。

六、 評審由本會邀請政府相關單位首長及社會賢達、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投票決定各獎項之傑出青年當選人(推薦人不得擔任評審委員)。

七、 頒獎由主辦單位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擇期隆重舉行頒獎典禮,頒發當選證書及金手獎座。

八、 表揚當選之傑出青年,由本會透過傳播媒體(電視台、報社、電台、網路等)向社會各界介紹表揚,並編纂專刊函送各國青年商會及國內各機關團體介紹當選人傑出事蹟。

九、 附則本辦法經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理事會通過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十、 附記當選者有配合出席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各項活動及參加國際或兩岸十大傑出青年當選人交流參訪活動之義務。當選者必須出席:當選人公佈記者會、頒獎典禮,未能出席者,本會得保留或刪除當選人之當選資格。

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45號8樓電話:02-2712-8960(代表號)傳真:02-2546-0149網址:jcitaiwan.cc信箱:servicejci@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