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能源轉型-一個集體為未來的努力 編譯分享
臺大風險政策中心正進行一系列從褐色到綠色之相應研究,本次中心編譯團隊著手編譯德國安全能源供應倫理委員會之「德國能源轉型-- 一個集體為未來的努力一文」期待能為臺灣未來、永續環境共同努力!全文詳http://ppt.cc/V1XrS。德國能源轉型:一個集體為未來的努力
本報告書「德國能源轉型:一個集體為未來的努力(報告書)」由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團隊合作編譯完成。本報告書編譯了德國能源安全供應倫理委員會於2011年提出德國能源轉型的執行策略,強調了「集體的努力」(Collective Effort)的重要性。
國家政策中多次談到能源、產業轉型,搭配低碳經濟、節能政策等等;然而,國家政策與實際執行成效之間的落差極大,無論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或我國產業用電、耗水等問題都未見改善。因此,我們必須反省目前能源轉型的停滯是技術問題或社會問題?是科技爭議或政治爭議?而本報告書從整合性角度出發並進行一個綜合評估,內容包含社會共識、行政組織、企業責任以及現有技術。
德國能源轉型強調的,並非是由上而下政府一條鞭式行政命令的執行,而是強調公民參與的重要性,參與的面向並非只有執行面要求節能、擴大再生能源使用,更強調公民、政府、企業都能在能源轉型過程中「認清目標」。而確立目標則仰賴大型會議例如能源轉型會議與機構、協商過程,以決定國家轉型基本方向與價值觀。除此之外,德國也提出能源轉型過程中的風險,其中與風險相關的章節聚焦在核能使用,而許多國家將核能作為未來低碳或替代能源的重要選項,包括臺灣、南韓等國家。德國所做的核能風險評估,不僅從科學上嘗試證明核能的危險性與不宜使用外,也談到核能使用與否,不該只有政府說得算,風險評估、認知應該擴展到全社會。
除了社會共識、風險評估,德國能源轉型策略也指示了制度的重要性,因此舉出電力容量市場(Capacity Market)配置、化石燃料補貼以及資金調度行政法規開放或調整。這些概念一方面需要政府有決心推動,另一方面也必須與社會溝通,在釋疑企業對再生能源不穩定觀念、民間節能意識推動等,德國能源轉型給與我國制度面啟示,不僅只有EEG法案躉購費率作法,也應該參考德國立法精神以及立法者意念。而在能源轉型的深化步驟,德國政府也擴大教育普及,除了能源相關知識,對於基礎科學也相當重視,培育目的不僅是能源轉型知識,也放在未來研發人才,拉攏基金會、慈善家投資德國能源轉型,以便為後代建立能源知識基礎。
從德國能源轉型經驗中,我國不僅可以參考收購制度、技術,更應該思索能源轉型的態度與決心,以及國家部門責任歸屬。本報告書透過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團隊編譯,歡迎更多民眾加入能源轉型推動的行列。
臺灣大學社科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周桂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