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抵制頂新行動 關注食安問題
(記者/林梵謹)
彰化地檢署控告,頂新涉嫌購買非食用的飼料油原料,再加工成精煉豬油販售,製造攙偽假冒的食用油詐欺消費者。但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檢方無法證明頂新的原料有問題、成品會對健康造成影響。經過精煉程序後的頂新油品,仍符合國家安全(CNS)標準,是合法提供食用,最後宣判頂新無罪。
判決結果曝光後,民眾都相當錯愕,在網路上掀起一陣激烈的討論。臺大校長楊泮池首先公開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並宣布臺大將全面抵制頂新產品,呼籲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小等一起響應。臺大學生會也在臉書專頁上聲明「將會以各式活動與實際行動,在校園內持續推動食品安全議題。」
臺大膳食協調委員會、執行小組副理洪彤欣解釋,臺大早從前(2014)年十月開始,就全面禁止頂新旗下產品進入學校的餐廳與超商。頂新食材也不能使用,其中包括麥當勞奶茶的牛奶及摩斯漢堡中的美乃滋。洪彤欣說,不知情學生還向學校抗議,以為廠商偷工減料。
同時,臺大已經向其他附設單位發出公文,重申學校立場。洪彤欣指出,除了頂新造成的社會負面觀感,旗下產品對臺大教職員工有膳食衛生安全上的疑慮,才會有此一作法。校園外的情形也相同。臺灣社會民眾多數表示難以接受此一判決結果,紛紛自發性發起拒買頂新運動。
群情激憤之餘,大眾更應了解頂新案關鍵判決中所指具體爭議為何。即飼料油精煉過後,是否就能當作食用油原料;以及頂新劣油案反映出什麼樣的食品安全漏洞,都是社會大眾應關心的議題。
●精煉原料油為製油正當程序●
根據頂新案判決書紀錄,廠商購買原料油精煉成食用油出售,是油品業界與各國政府廣泛承認的生產模式。頂新案鑑定人朱燕華(臺灣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主任)在判決書中解釋,所有動物油都要精煉,沒有精煉的油很快會衰敗。
食藥署則在官方網站上詳列,粗油精煉確實是油品製作的正常程序,屬食品製造工業的一環。利用加熱方法將油脂從動物組織細胞移出,藉由熱能破壞細胞,使油脂易分離、蛋白質變性,最後將油脂釋出。
臺灣大學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簡述精煉流程。他指出,油和水原本不互溶,但是衰敗脂肪會加速氧化,讓油比較能溶於水。透過萃取的方法,將有毒物質沈澱在水中,再真空分離油水,製成精煉油。朱燕華則聲明,精煉的最大目的是穩定油品的品質,要加工淨化油脂,才能去除毒素給人食用,不是鼓勵廠商使用劣質油原料。
但是朱燕華的證詞也說明,完全敗壞的原料油無法透過精煉變成百分之百的好油。精煉最大功能是排除油脂毒素、穩定品質,所以最初原料來源應須檢驗。然而,衛福部《食用豬脂衛生標準》僅規範精煉油品的油脂酸價等,豬隻來源的正當性則期望業主自行舉證管理。
●食品風險難預估 需長期監測●
回溯頂新油品的原料正當性,實為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許輔將精煉比喻為整型:「我們無法判斷整容過的人,原本長什麼樣子。」也就是說,已經加工處理過的食品,很難再回頭瞭解它的原料好壞與否。而且現在的精煉過濾技術,早就厲害到能夠以假亂真,更不可能針對特定加工食品開發檢驗方法。此一現象已顯露出臺灣的食品安全漏洞。
食藥署指出,黑心油品的原料來源多元,檢驗結果也會受到各種環境、時間等因素影響,無法就單一品項或方式進行鑑別。目前的檢測項目僅限於檢視外觀氣味,或是檢驗油脂中的酸價、黃麴毒素、重金屬等含量。經過精煉的多道程序「整形」,攙偽假冒的黑心油品很容易通過檢測。
「攙偽假冒的食品,不一定會造成健康危害。」臺大公共衛生所教授吳焜裕語出驚人地表示。所謂的「不一定」,指的是科學方法難以證明,人體的健康危害是因為吃了攙偽假冒的食品所造成。好比一個人在二十年後得了癌症,醫生無法直接證明病患吃到什麼食品才生病。食品安全其實是一種公共安全,很多摻偽假冒的食品不會發生立即性的危害,必須做長遠的風險評估、預測可能的健康危害。
●建立食品身份管制 從源頭控管●
吳焜裕認為,多數民眾對於食品加工或安全還停留在刻板傳統的想法,才會對頂新劣油案的判決,有這麼多的抗議與質疑。檢方之所以無法提出頂新油品會造成健康危害,也是因為國內沒有健全的食品健康風險評估管道,作為食安管制的基礎,更無法作為法庭證據。
「最重要的是建立食品的身份標準。」吳焜裕強調,要先定義什麼是真的,才能制裁假的。就拿頂新油品事件來看,頂新製造的油是精煉豬油,是一種新食品,「豬油」早就不是從豬隻組織直接榨取出來的油。吳焜裕說,像頂新這樣的大廠公司,已有足夠資源與技術分析豬的脂肪酸,再將劣質飼料油拿去精煉,回收調配到與傳統豬油組成接近的食用油,大幅降低成本。如果食品沒有明確身份標準,就無法好好規範類似加工食品。
新的食品議題不再是單純的食物中毒,而是讓人體陷於健康風險之中。儘管精煉能去除毒素,食品原料正當性無法確立,精煉技術再怎麼精密,從消費食用者的立場來看,還是存有疑慮。這是目前民眾最關切的問題,也是社會輿論主要的討論方向。但吳焜裕解釋,即使來源有問題,精煉出來都還是合法,更重要的是判斷能不能吃。
頂新劣油案二審將會針對原料來源做進一步的審判,釐清頂新的豬油來源是否為病死豬。食安法也會針對食品原料進一步做修改與規範,但修法究竟能否合乎社會現實,還有待未來食品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後續討論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