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人員放假事宜

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含技工、工友、約用工作人員、計畫專任助理研究人員、各單位自聘人員等)於105年10月25日(星期二)「臺灣光復節」及同年10月31日(星期一)「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各放假1日,是日如因工作需要須到勤者,應於6個月內擇1日調移放假,請轉知並督請所屬於期限內完成放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