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特色課程系列報導─法律學院「國際投資法與投資仲裁」課程

法學教育的國際化與多元化,有助於培育法律人才處理國際法律事務之專業能力與國際視野,向為法律學院所重視。全球經濟整合下,跨國投資貿易議題及其衍生之爭端,涉及法律、經濟、產業、人權、環境、文化、公共衛生與永續發展等諸多層面,同時帶來諸多挑戰。法律學院由林彩瑜教授開設之「國際投資法與投資仲裁專題討論」 (Seminar 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and Investment Arbitration),具有國際多元之特性,為法律學院諸多特色課程之一。該課程為全英語授課,自開設以來,吸引不少本校外籍交換學生前來修課,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德國、法國、瑞典、瑞士、愛爾蘭、義大利、西班牙、捷克、荷蘭、日本、韓國、泰國、新加坡、越南、印尼、印度、馬來西亞、巴西及中國等國。透過與不同法學訓練與文化背景之國際學生討論互動之機會,不但有助於提升本院學生之英語表達,亦有助於形塑本院學生之國際關懷,學習尊重差異。

該課程之安排分為上下兩學期。上學期以國際投資法實體法內涵為核心,主要內容包括國際投資條約之發展以及不歧視待遇、公平與公正待遇、徵收、充分保護與安全、傘狀條款等核心條款之討論。下學期則討論投資仲裁之程序法議題,包括投資仲裁與商務仲裁之差異、管轄權、仲裁人選任、臨時措施、反訴、透明化及第三方參與、救濟措施、仲裁判斷之撤銷及執行等主題。上課方式約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由授課教師講授。透過課前預先提供的投影片與指定閱讀教材,冀以引導同學於課堂間互動討論並提出問題,釐清基礎觀念。第二部分則為案例演練,以貼近律師之實務基礎訓練方式。每結束一個主題的講授後,教師會設計相應的實際案例題(部分改編自仲裁庭之實際仲裁判斷,部分為教師自行設計之案例),並且指定修課學生(視修課人數分為若干組,每組約為6-8人)為正、反方,扮演不同之角色(例如地主國政府或外國投資人之律師),就該案例之爭點為被指定代表之一方辯護。待各組發言完畢後,教師會對於該案例涉及之爭議法律問題進行詳細的解釋與評論。學生可藉由案例演練對課堂所學的國際投資法概念進行再思考、亦可在與同學交流的過程中體驗實務情境下應如何進行言詞辯論。由於各組於案例演練前必須進行內部討論並形成共識,同學們常利用課外時間交流,建立友誼,有助於合群互助。

第三部分為團體口頭報告。由學生自由選擇與課程主題相關的題目或案例進行報告。由於選修本課程的學生背景多元,分組報告(包括案例演練)時會將全班同學以不同背景為基礎分散。此除能增進本院學生以及外籍學生的交流外,亦可讓各國同學體驗來自各地、接受不同法律訓練的同學如何思考同一個法律問題,預先為學生往後執業時面對國際法律事務的挑戰進行準備。為了讓學生能夠更具體了解實務運作,該課程亦會視情況邀請國際仲裁律師(例如香港與新加坡之資深律師或仲裁人)擔任特邀演講者(guest speaker),分享實務工作及案例,提供不同於本國經驗的法律工作視角。第四部分,則由學生個別提交書面報告,並須依據法學論文引註指引(A Uniform System of Citation/blue book)詳實引註。學生書面報告之題目,原則上不能與團體報告主題重複,並可與授課教授討論,確立撰寫方向。藉由書面報告之撰寫,亦有助於強化本院學生法律英文寫作之基本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