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出版中心《建構台灣法學》新書系列講座

臺南場|8月20日(六)|從人出發的知識史——台灣的法學者與法學建構

本活動以特定人物及其世代為軸線,闡釋《建構台灣法學》第一至三章所述法學知識的變遷。在臺灣社會裡,最早從事法學研究者,當為第一個世代,但這個世代卻因1945年國家更替,整批人被迫中斷在臺灣研究法學,而換由另一批人接手,其亦首度在臺灣從事法學研究(唯一例外為戴炎輝),而成為「新的」第一個世代,以相對於原本之「舊的」第一代法學者。

整體而言,數個世代的臺灣法學者,分別在日本殖民政權帶入的受德國支配的日本法學、中國威權政權所帶入的受戰前日本支配(而與當代中國無關)的民國中國法學、以及民主化後在歐美學術強權底下,一如仍相當受歐美支配的日本般,形塑當今具有在地化趨勢的法學知識。

主講:王泰升(臺南民權路布行之子,臺大講座教授、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與談:張隆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長)
時間:8月20日(六)14:30-16:00
地點: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司法博物館〕第三法庭(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3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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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場|9月5日(一)|台灣法學知識的流變——法學緒論十餘年後的補課

《建構台灣法學》第四到六章,擬以「法學緒論」的文本為例,談臺灣法學知識的源流與變遷,藉由法律史研究累積及深化,詳加說明或解析。按為什麼有法緒這個課程,並教這些內容呢?原來要從1881年東京帝大「法學通論」這門課說起,其講授的內容從明治日本,繞過民國時代中國,在戰後臺灣以「法學緒論」為名,沿用至今。

承襲100多年前在日本、70多年前在中國的法學知識,難道沒有時、地不宜的問題嗎?須從臺灣法律史的角度,解構既有法學知識。例如成文法、不成文法這組概念,即是日、中、臺「傳話遊戲」下的產物,於今形同盲腸而應淘汰。展望臺灣的未來,有必要重構法學緒論的內涵。應以臺灣當今的德式法釋義學,完全取代發軔於1890年代日本的法解釋適用論;納入因法源不同,而有別於歐陸法系之英美法上法適用方法論;讓臺灣人讀的法學緒論,「看到」臺灣的法事實。

主講:王泰升(臺大講座教授、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與談:陳忠五(臺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時間:9月5日(一)19:00-20:30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 霖澤館1301多媒體教室(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近辛亥路側門)
活動同步開放現場直播,詳細資訊請見https://www.facebook.com/ntup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