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推出「探索學分」制度 激勵學生積極跨域學習,打開個人發展的大門
臺灣大學近年來積極推動未來大學2.0,建構多元跨域學習環境。為了鼓勵學生勇於嘗試跨域學習,放下成績顧慮,挖掘自我潛能,臺灣大學新創「探索學分」制度,並於6月2日教務會議通過實施辦法,自112學年度開始,學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學生,修習非主修學系課程未達預期成效時,可以申請將課程列為探索學分,合計至多六學分。
探索學分採事後申請制,學生可於當學期期末考結束後至次學期開學第一週期間申請。原始成績及格(C-以上)的科目,經認列為探索學分後,成績考評將改為「通過」,仍可獲得學分但成績單不會顯示原始成績且不計入GPA(成績總平均)計算;原始成績不及格的科目被認列為探索學分後,成績單即不顯示該課程紀錄。
臺灣大學勉勵學生能利用探索學分彈性的制度,在學習的道路上大膽探索、勇於突破,以更多元寬廣的模式朝自我實踐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