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大特色課程系列報導 — 法律學院「律師倫理與律所見習」課程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Holmes嘗言:「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是經驗。」在法律教育中,課程設計往往聚焦於法學基礎理論的建構,多以課堂講授搭配學生課後的大量閱讀,引導學生建立嚴謹的法理思維。然而,對於學生而言,實務經驗的參與卻相對有限。因此,臺大法律學院自112學年度暑假期間,開設「律師倫理與律所見習」課程,提供11名大二升大三學生於暑期前往律師事務所實地見習,體驗執業生活。
課程設計為1學分,於暑期密集授課。內容包含4小時的律師倫理課程講授,以及12小時的律師事務所見習。律師倫理課為預先培養其專業素養與倫理觀念,讓同學前往實地見習時,能夠展現其專業性;另一方面,也因應歷來對於法律人執業操守的質疑,希望從學校開始,培養其正確的執業觀念,內容包含保密義務與律師客戶關係介線等。律師倫理課程授畢後,修課同學即前往本課程合作的律師事務所,進行12小時實地見習。期間,學生有機會近距離觀察律師辦案日常,包括出庭實務、內部會議、法律文書撰寫等,在真實場域體會法律工作的細節與節奏。
結束見習後,學生們再次齊聚課堂,分享其見習經歷。透過不同的事務所型態與業務類型,修課同學得以互相交流彼此見聞,進而對於未來職涯規劃上有更清楚的輪廓。不論最後是否確立律師為職涯目標,修課同學總是能夠從中獲取更多資訊,進而及早在大學生活的下半場,及早規劃修習課程,提早為進入心儀職場準備。
根據事後心得回饋,律師事務所與修課同學對於見習體驗均相當正面,合作律師事務所亦全數同意繼續合作,法律學院亦持續拓展合作對象,擴增見習學生名額,這項課程將於113學年度暑期續辦。期盼此類實驗性課程,未來能成為常態,並且將見習職位延伸至律師事務所之外的法律工作,讓學生能更早且全方位了解自身取向與外在就業環境,最後「擇己所愛」,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