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職系適用相關規定

教育部八十八年二月十二日台(八八)人(一)字第八八0一五四0一號函轉銓敘部八十八年二月二日八八台法二字第一七二四四七六號書函釋略以:應七十九年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理工組化工科考試及格人員得適用經建行政、化學工程、檢驗(限適用檢驗職系中農、工、商品之檢驗)職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