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員工子女就讀專校學雜費減免相關規定

教育部八十八年三月十一日台(八十八)人(三)字第八八0二一八三八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八十八年三月一日八十八局給字第00二四八九號書函,公教員工子女就讀專科學校輪調式教學春季班,於校外實習期間,如未享有公費或全免學雜費待遇,其子女教育補助費得按二專日間部標準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