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招收轉系、輔系、雙主修學生甄選考試6/21起報名

法律學系表示,八十八學年度法律學系招收轉系、輔系、雙主修學生甄選考試報名日期自六月廿一日至廿八日(每日受理時間依本校所規定之上班時間),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現場親自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報名地點在該系系辦公室(台北市徐州路廿一號),報名費新台幣三百五十元整。考試科目包括:(一)中華民國憲法(二)民法總則,各科目之考試時間均為一百分鐘;「中華民國憲法」一科,附中華民國憲法本文暨增修條文,「民法總則」一科,附民法總則條文;如出題老師另有指定時,加附其他條文。法律系指出,本項考試訂於七月十日(星期六)在本校法學院(台北市徐州路二十一號)舉行,試場將於考試前一日(七月九日)下午於考場公布。符合以下三種資格之一者,得報考本項甄選考試:(一)日間部學生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者:限本校日間部非法律系學生報考。(二)夜間部學生輔系、雙主修者:限本校夜間部非法律系學生報考。(三)進修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系、輔系者:限本校進修學士班非法律系學生報考。凡有意申請八十八學年度法律學系招收轉系(本校預定申請日期為六月七日至廿八日)、輔系或雙主修(本校預定申請日期為八十八年八、九月間)學生之甄選者,均需參加本項甄選考試。此外,通過該項甄選考試之學生,仍須具備本校及該系所定各項申請辦法之其他申請要件,於所規定之申請期間提出轉系、輔系及雙主修之申請,並經該系審查通過後,方得轉入該系,或修讀該系為輔系及雙主修。該項甄選考試僅為八十八學年度本校學生申請該系之轉系、輔系、雙主修取決標準之用,考試成績僅對當學年度之申請案件有效,不得延用至其他學年度,亦不得作為其他證明之用。如欲查詢相關事宜,請逕洽台灣大學法律學系辦公室,地址:台北市徐州路廿一號,TEL:(02)2391-8758、23519641轉263、264;FAX:(02)2351-7301;台大法律系網頁WWW:http://www.law.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