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七醫院房地案說明資料

一、使用台大用地沿革:(一)本案房地(含空總眷舍)屬都市計畫台大(學校)保留地,位於台北市基   隆路三段一五五巷本校動物醫院東南側大安區辛亥段五小段七八地號等十   二筆土地,面積計四點四一二一公頃。(二)本校接收日本帝國大學校產後,軍方第五十六醫院(即現在之國軍八一七   醫院)因軍事任務需要使用現址土地。(三)民國四十三年經本校專案陳報教育部備案,並奉行政院台(四三)內字第   二四一二號函令復:「…(三)現防空作戰司令部(即一六00部隊)及   第五十六醫院所使用台灣大學預定地範圍內之土地俟將來軍方不使用時仍   應返還台灣大學…」(四)該院於民國六十七年十月(當時稱陸軍八二九醫院)以房舍破損不堪需改   建大樓為由,報請變更都市計畫,惟經行政院六十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台   (六八)內字第二七一0號函核示:「…應准依照該醫院整建計畫予以整   建,該地都市計畫不必變更。」(五)民國七十三年、八十一年、八十四年陸軍後勤司令部工兵署及國防部曾報   內政部申請變更都市計畫為機關用地。本校均表達校地嚴重不足,為免影   響本校長期教育發展空間,破壞整體校園完整性,該院應依四十三年行政   院函令,將來仍應將土地返還本校,不同意變更,變更案撤回不成立。

二、本校催還該院占地(辛亥段五小段七八、八一、八二、八五地號)及請求八  一七醫院搬遷將「台大保留用地」撥歸本校使用經過:(一)民國八十三年依財政部訂頒之「國有及公有被占有土地清理及處理方案」   ,本校以(八三)校總二0三四三號函請陸總部及該院,限期謄空交還現   占用之四筆土地。陸總部工兵署以(八三)淮水一一一四九號函復,請同   意撥用。(二)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本校再以(八三)校總二一八八五號函復,屬保留地   範圍內無法同意撥用,請陸總部工兵署騰交土地。該署以(八三)淮水一   二三八二號函復,為醫療需要仍請同意申辦都市計畫變更後辦理撥用。(三)國八十四年一月本校以(八四)校總五0六號函復,歉難同意變更都計後   撥用,請依程序騰還占地外,並請同意本校撥用八一七醫院房地。(四)民國八十四年九月本校以(八四)校總一二六八九號函,再以本校教育發   展需要,請求撥用八一七醫院房地。(五)民國八十五午五月本校以(八五)校總七一七一號函,再催請辦理撥用八   一七醫院房地。(六)民國八十六年一月本校以(八六)校總七八號函,再催請撥用八一七醫院   房地。(七)民國八十六年八月本校以(八六)校總一二七二二號函,再催請搬遷八一   七醫院將房地撥歸本校使用。國防部軍醫局以(八六)常帑字第0六七五   一號函復,八一七醫院去向將於九十年定案。(八)民國八十六年十月本校以(八六)校總一七二四0號函,催請積極研商解   決方案。(九)民國八十七年十月本校以(八七)校總一六五一0號函,請國防部儘早搬   離該院,將本區土地撥還本校使用。

三、本校校地面積不足情形:(一)依八十學年度教育部評鑑國立大學結果,本校單位學生使用校地面積僅六   十八平方公尺,位居所有國立大學之末。(二)民國八十二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中華顧問工程司調查國立大學院   校建築使用狀況分析研究,本校平均學生使用校地面積已降至六十四點二   四平方公尺,目前平均每位學生使用校地面積僅約五十二平方公尺,且受   校地面積不足之影響,校舍建築面積亦僅達教育部標準之百分之五十九點   七,為唯一未達百分之六十之學校。(三)目前本校學生人數已成長至近二萬五千人,校地面積一直無法相對增加,   已嚴重影響本校校務運作及教學研究之發展。

四、八一七醫院裁併經過:(一)民國八十七年國軍實施「精實案」中,確定國軍醫院變革方案,各軍種所   屬軍醫院均改隸國防部,由軍醫局負責管理,經整體規劃並配合內湖國醫   中心完工啟用,決定裁併八一七醫院,其醫療業務將移轉至三軍總醫院現   址繼續辦理。(二)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八一七醫院住院病患士兵家屬向立法委員傅崑成陳情,   於九月二十二日立法院召開「國軍醫院大體檢」公聽會,本校表達迫切需   使用八一七醫院現址「台大用地」之立場,國防部經檢討後,仍維持原   「精實案」規劃,預定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底前完成裁併八一七醫院。(三)民國八十八年五月該院受惠家屬聯誼後援會及台北市南區居民代表向立法   委員李慶安、秦慧珠等陳情,要求落實榮民照顧爭取榮民總醫院接管八一   七醫院,並於五月十八日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本校表達收回校地立場   時,遭與會逾百位榮民強烈干擾抗議,李立委慶安決議由國防部完成八一   七醫院裁撤後,另向行政院研商該院由榮總接管設立南區分院。

五、本校建議處理方案:(一)三軍總醫院即將搬遷至內湖國醫中心,八一七醫院裁併後其醫療任務將移   轉於三軍總醫院現址繼續辦理,原有三百床容量更可擴大至一千八百床,   其醫療功能不減反增,可更充分滿足榮民醫療照顧之需求。(二)八一七醫院現址為台大用地,前經行政院裁示軍方應返還本校使用,該地   都市計畫不必變更在案,且本校校地面積確實嚴重不足,無法同意作為榮   民總醫院南區分院使用。(三)部分八一七醫院旁老舊軍眷住戶,其戶數有限且房舍破舊,建請由國防部   納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內安置,以一體照顧所有軍眷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