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昇行政效率簡化申請作業三百萬以上建教合作計劃提報行政會議

為簡化建教合作計畫業務,有關建教合作中心統籌辦理作業流程相關事宜,行政會議日前通過多項興革措施。將現行申請研究計畫金額在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上者,應提行政會議報告之規定,提高為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另外,會中針對建教合作中心所提出之九項作業程序分別加以檢討,並作成以下決議:

其中有關申請計畫案、計畫內助理人員聘僱案、專利申辦案三項仍依照現行作業程序辦理。其他部分依秘書室所提意見通過:包括計畫合約書簽訂案:依核定之計畫內容簽約,不違反建教合作中心列管之本校相關規定者,免經系、院核章。計畫經費請撥案:係依計畫內容或合約辦理,免經系、院核章。計畫變更經費使用案:事涉經費使用相關規定,免經系、院核章,函稿部分授權會計主任決行。計畫執行延期案申請:事涉教師個人計畫之執行,免經系、院核章。繳交研究報告案:教師個人之研究成果報告,免經系、院核章,惟應以副本連同研究報告函送該系。計畫執行進度報告:一般係依合約內容辦理,免經系、院核章。其中計畫合約書簽訂案如委託單位規定須經系(所)、院核章者,從其規定;凡無須經系(所)、院核章之案件,其作業程序仍照舊,由系(所)、院提供相關行政支援。

這項大幅簡化行政流程之措施,將可減輕系院核章工作之負擔,同時對於教師今後申辦研究計畫時更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