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名八十九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 外語科別同學須出具外語能力證明
本校教育學程中心八十九學年度招生委員會於十一月廿二日決議,基於本校師資培育之理念,並使同學日後參與教師甄選時更具優勢及競爭力,將於八十九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報名時,要求報名任教外語科之同學提出二年內由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開具合於下表標準之外語能力測驗證明。
報 名 科 別 口試 其他三項成績平均分數 (聽力、用法、字彙閱讀)英語科 S-2+ 60分第二外國語(日語)科 S-2 50分
語言訓練中心每個月舉辦二次外語能力測驗,有意任教外語科擬報考八十九學年教育學程甄選之同學,請儘早參加該項測驗。由於成績放榜,需要三週時間,因此至遲要在八十九年四月廿八日接受測驗,才能參加八十九學年度教育學程之報名。有關詳情請洽教育學程中心,電話:02-23692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