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台港澳學術研究交流申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於八十一年十二月訂定「補助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學術研究交流活動作業要點」,以補助台灣及港澳地區大專院校教師、研究生及學術機構研究人員,參加有關台港澳問題之學術研討會或進行相關研究,有意參與交流活動之教師及研究生請洽本校國際學術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