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大校園規劃─許博文院長
●校園規劃整體建議
黃世孟教授擔任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時,曾出版過一本1995校園規劃報告書,報告書僅就現況及如何執行提出建議,但我認為這其中尚缺少了兩個面向:1、基本資料的分析,2、校園整體空間的計畫。
一、基本資料與標準的建立與分析
校內各單位對於空間的條件需求與現況究竟為何?面對台大校園規劃,首先要解決空間分配的問題,瞭解學生人數與空間使用現況。再者,從事規劃一定要有依循的標準,而標準的訂定必須具有公信力,因此宜參考教育部標準,以評估現在各單位需求為何。釐清現況與標準後,才可談論整體的校園規劃。因為有些單位可能面臨到內部空間分配不均而非空間不足,因此資料與標準的建立有助於校內空間的重新分配。經估算後,空間不足的單位需增加其空間容積。但若估算之後,學校整體空間無法達到教育部的規定標準,則全校整體空間的規劃或可朝向教育部標準的80%努力(包括校園綠地空間的規範)。
二、校園整體空間的計畫
在掌握校園內各單位的現況與需求後,依據標準反推,就可以檢視出各系所空間之不足與過剩,接著估算出剩餘可用的土地有多少、可拆除的老舊建物有多少。規劃過程中,需先將道路用地、綠地空間規範出後,估算出剩餘土地之建蔽、容積率,並考慮各個學院的地理位置,各學院之系所位置應盡量的靠近。
過去校規會所處的角色多為被動,而各系所往往爭相在校園空地上興建系館,但也因此而導致校園空間無整體性的發展,如:社會系與資訊系、新聞所與三研所間的綠地,在黃世孟教授的規劃報告書中為長條型綠帶;但在法學院的興建計畫中卻是計畫將建物蓋在綠帶中央,導致綠帶零散的散落在法學院周邊,缺乏全面性的規範。校園規劃小組身為校園空間規劃的主要單位,應化被動為主動,訂定校園空間的整體規範,如:公共設施土地、綠帶空間與剩餘可利用土地的規範,而非大家亂蓋亂搶。如此才可真正達到校園規劃的功能。而在從事校園整體規劃時,空間分配小組應與校園規劃小組一起討論,才不會導致政策不連貫的後遺症。
●校園未來以「人行」為主的展望
學校空間以人行為主是相當好的,但首先必須考慮到「滿足停車需求」的問題,才可以談論校園內部淨空車輛的策略,因此須將先後程序釐清。如:現有辛亥路停車場之土地,平面停車利用似乎過於浪費,學校應設法規劃出可以兼顧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同時又能達到校園美觀的停車場。
由學校四周校門進入校園附近,應設有中、小型的停車場,不論是立體或地下停車場,若提供足夠的停車空間,且讓大家感到:改變不會喪失其方便性,則校內以人行為主的計畫將會獲得支持,但這並非將車輛集中在一個很大的停車場,因為大停車場並非是一種方便性的設計。
●大門口遲遲無法改變
多數人對於大門口的意見主要是由古蹟、感情兩個因素為出發點,台大校門口是台大最重要的地方,代表學校的形象,並具有古蹟的意象,應就地修整,不宜將其變形或遮擋。針對現有設計案,大家反對的主要原因是:一、看不見「古蹟」,台大的大門警衛室很小,但卻是一個古蹟,一個代表台大的象徵,而現有設計卻將這個象徵遮擋住。二、大門口不容取代,現有設計似乎是將大門轉向,雖然其用意為汽車出入口;但這卻會影響到未來的人行動線,導致台大大門沒落。而由風水來看,大門屬於風水的一部分,因此往後台大的興衰與大門口風水息息相關,風水固然是一種迷信,但拋開迷信仍有其氣派與運勢,任何取代大門的方案是很難受到支持的。
早期台大校門口有一排賣書的攤販,那是一種台大的文化、臺灣的文化,不應將其消滅,而是應設法將其融合、整理與保存。正如大門口的規劃一樣,如何將文化保存、整理才是重要。例如校門口應要空曠,代表其包容性,應是好好的整修它,去呈現出校門口古蹟的味道,而不宜改變其面貌。若再開闢另一行車動線,必須不能取代、影響大門口之地位,因為,大門口是一個有特殊記憶的地方,它附著了許多人成長的記憶。
註:許博文院長,現任電機學院院長,參與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已有相當長的時間,電機學院成立前,連續五、六年皆擔任工學院的代表,對於校園規劃與空間分配小組雖沒有親自參與,但有相當的瞭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