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九年暑期班即日起開始作業

本校八十九年暑期班自即日起設立,學生登記暑修課程應按暑期班開班授課辦法規定,在行事曆規定期間內向暑期班班本部辦理登記。暑期班共分兩期辦理,第一期自6月21日起至8月1日止,第二期自8月7日起至9月16日止,每期上課六週。

課務組表示,暑期班課程之開設應由開課系、所或主辦單位提出,並經該系、所或主辦單位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暑期班公告接受登記。每班開班人數至少16人,若不足16人則不開班,惟人數已達5人以上,且學生或該班教師所屬學院或體育室、軍訓室願補足16人之學分費者,不在此限。若有特殊情況,報經教務長同意者,亦可開班。

暑期班修習之限制如下:1.休學、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達退學標準之學生不得修習暑期班課程。2.學生每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8學分,每學分上課時數不得低於18小時。

今年暑期班第一期註冊日期為6月15、16日兩天;第二期為8月2、3日兩天上午。修習之學生請至註冊、選課地點(思亮館國際會議廳)領取註冊選課表填妥並繳費後,將註冊選課表繳回原地點,未按規定日期完成註冊手續者,不予補辦。收費標準為每學分880元。學生註冊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暑期班班本部設於理學院辦公室(位於思亮館六樓,電話:23630231轉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