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院徵院長候選人

1.任期:89至91學年度。2.資格:(1)具中華民國國籍(2)具正教授資格(3)具前瞻性教育理念,相當學術 成就,高尚品德及行政能力,並請提供學經歷資料(至少與申請國科會研究計 畫一樣詳細之個人資料表,學歷必須註明主修科系)與院務發展計畫書。3.候選人之產生:(1)自行登記(2)推薦登記,經由他人登記者須附本人同意函。4.申請期限:前述資料須於民國89年5月25日下午5時前送達台北市基隆路四段 144巷50號6樓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提名委員會(TEL:886-2-23660950; FAX:23632082;網址http://www.mba.ntu.edu.tw/new/news/news.htm)。

註:推薦登記者須有本院專任教師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並經本院提名委員會審查後  ,始成為正式候選人,再依本院院長推薦辦法對正式候選人舉行全院普選後  向校長推薦。若候選人非本院教授,須先取得本院相關系所教評會同意擔任  該系教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