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及活動禁止使用保麗龍餐具

為落實校園環保觀念,請各單位於舉行各項會議及活動時,若須外訂餐點,應要求廠商採用合乎環保相關規定之餐具。依本校89年1月27日行政品質提升小組第8次會議記錄,並依本校膳食衛生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校內各餐廳、福利杜、小吃部等已禁止使用保麗龍餐具,於廠商簽訂合約時,列有不得使用保麗龍等不符環保法令餐具之條款,並且為每次餐廳、福利社膳食環境衛生檢查之重點項目。本校向來重視環保觀念,請各單位於日後舉行各項大小型會議及活動時,若須外訂便當餐點,應要求廠商採用合乎環保規定之餐具,禁止使用保麗龍餐具,以期共同配合,積極落實校園環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