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未來新世紀的優秀人才-國立大學校長共同聲明

近來行政院審議「教育經費編列與保障基準法」,傾向對教育經費不做固定比率之設定,此舉對於我國教育、科學、文化的發展造成劇烈衝擊,而對於日益不足的高等教育經費更是雪上加霜。大學為創新知識與發展技術的重要場所,值此知識經濟時代,世界各國莫不重視大學的發展,以帶動國家整體競爭力的提升。隨著社會的快速變遷,國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與意願遽增,於是近年來我國大學校院數及學生人數快速增加,從1991年的50所校院到1999年的105所,大學學生數從25萬人增加到約41萬人,均呈倍數成長。在整體教育經費並未增加的情況下,我國國立大學校院學生單位成本從1991年的新台幣20萬元降為1998年的新台幣16萬元(私立大學校院更低),在未考慮通貨膨脹的情形下,不但未見增長反而減少了20%的經費。若與亞洲其他著名大學學生單位成本相比,日本東京大學 1997年為新台幣150萬元、大阪大學1996年為新台幣104萬元、香港中文大學1996年為新台幣92萬元。相較之下,我國大學校院學生單位成本遠遠不及上述大學。高等教育的發展為國家競爭力的源頭,需要政府經費的大力投入與支持,才能培養未來新世紀的優秀人才。因此,我們共同呼籲與聲明:

一、儘速依照教育基本法制訂「教育經費編列與保障基準法」,明訂中央政府教育預算不得少於國民生產毛額(GNP)的6%。

二、高等教育經費預算的成長率不得低於每年經濟成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