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區機車停車證免費發放

總務處駐衛警察隊表示,9月25日起免費發放校總區八十九至九十學年度機車停車證,發證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生暨舟山路、基隆路四段144巷其他機關、單位員工及本校舍區住戶騎乘機車者,如未張貼停車證者,將予禁止進入校園停放。辦理機車停車證,請各單位、系所(含)其他機關、單位自9月25日起至10月15日止(星期例假日除外),統一造冊至本校總務處駐衛警察隊隊部辦理;如親自辦理者,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駕、行照及服務證或學生證正本,以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