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亦園院士談我的學思歷程

很高興有這個機會回到母校來演講。我的研究教學過程,實際上跟台大是離不開關係的。1948年民國37年我從大陸福建到台灣考台灣大學,錄取之後就留在台灣。我在台大唸了五年,做了兩年助教,然後到中央研究院做研究,後來到美國讀書。1963年我回到台大擔任合騁教授,1984年後,我在清華大學開辦新的學院,但我還是留在台大擔任兼任教授,所以我在台灣生活的54年當中,大概最少有將近50年是跟台大有密切關係的,今天我很高興能夠來這裡跟大家分享我的經驗以及一些想法。

關於我做研究以及教學的種種情形,我想分成三段來描述,首先談我做研究的經過,然後講我的教學,特別是在台大的教學;最後則是除了教學工作之外的學術行政工作。在講這三個部分之前,我先介紹一下自己為什麼會讀人類學以及在台大唸人類學的一些過程。

為何選擇人類學

我的家庭是一個跟中醫藥有關的家庭,我的外祖父是前清的舉人,他不但有功名,而且也是一個好的中醫,他經常帶著藥箱到鄉下去診醫。因為家裡情形還不錯,所以他對窮人大半都是義診,我記得小時候他常會帶著我到鄉下去行醫,所以我看到很多鄉下的窮人,我的祖父帶著我一個村一個村的走,漸漸的我就產生一種感覺,就是人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不同?這讓我對人的差異特別的敏感。我的母親是一個小學校長,她也跟著我的外祖父學中醫,所以她在村落中擔任校長時,晚上還是經常出診,那個時候我已經讀小學了,也會跟著我的母親去,所以感受也是非常大。這種從小對人的差異的感受,使我一直想瞭解人的本質,所以我在高中的時候就對人文地理特別有興趣,幾乎每次都考一百分,都是受到這個的影響。民國37年我考台大的時候並沒有人類學系,所以我選擇了最接近的歷史系就讀,到了第三年,人類學系成立了,我就想轉到人類學系。我總覺得人類學系跟我從小感受很相近,這也是我一直沒有放棄做研究的背後根本原因。我在台灣唸了一年之後,國民政府退守台灣,家庭經濟也因此斷絕,完全要靠學校的獎學金來維持生活。當時台大有一個規定,就是降班的同學不能領取獎學金,我唸完兩年歷史系之後要轉人類學系,那時候人類學系並沒有三年級,我只能唸二年級,教務處跟我說因為我降班了,所以不能領獎學金,但是如果沒有獎學金我就無法再唸下去,所以我就去找當時的錢思亮教務長,他跟我說要我去跟傅校長談。傅校長在我們那個時代是高高在上,我很猶豫到底要不要去,在徵求李驥老師的意見之後,我還是硬著頭皮去找傅校長。我跟傅校長談了很多,他跟我說人類學是很寂寞的學科,問我是不是真的想要轉系。我告訴他我的家庭背景影響的因素,後來他同意我轉系,但是他說我一定要記得這麼一個過程,以後如果有所成就,對於後輩要多多提拔。我相當地感動,後來回到台大教書,我始終很感激傅校長也覺得很驕傲,因為我不但跟傅校長談過話,又因為他的恩惠才能成為台大人類學系的一員,今天我一直沒有離開這門學問,不只是對我自己興趣的負責,同時也是對傅校長的感激。在之後我擔任教職的期間,對於轉系的同學也特別支持,如果家裡反對,我甚至會親自到他的家裡去跟他的父母談。這些都是受到傅校長的影響。人類學的研究最特別的就是做田野調查,我的研究過程實際上跟田野調查工作有密切的關連,甚至影響到我的做人態度。

田野調查

我所做的田野調查可以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在山地,關於少數民族的研究;第二類是在台灣各個不同漢族村落內的研究;第三類是在國外,亞洲、歐洲以及大陸的研究。大學四年級的時候,老師就帶我們到花蓮市做南勢阿美族的研究,在那裡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雖然這是一個開始的實習,但對我後來的影響也蠻大的。大學畢業之後,我留在系裡擔任助教,也跟著陳奇祿教授到日月潭做研究,在那裡呆了一個多月,除了陳教授之外,還有唐美君教授也有去。唐教授是我唸大學的同班同學,我們那一班只有兩個人,有七個教授來教我們兩個人,假如今天有事不能上課,我們只要互相通知一下,就可以請假不用上課,但是1983年唐教授過世之後,我們的班會就永遠開不成了。我們在日月潭做研究的時候(四十幾年前),那個族群只有兩百多人,雖然他們的部落很小,但是很特別的,它既不屬於鄰近的布農族,也不屬於鄒族,所以我們給它取名為邵族(thao),這個名字是從我們那一次的調查後定下來的,到現在我們當時的報告一直都是邵族研究的重要資料。當了兩年助教之後,我進入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到屏東排灣族、蘭嶼的雅美族做研究。我真正開始獨立做研究是從美國回來之後,在宜蘭、南澳做泰雅族的研究,我們在那裡整整兩年,有關泰雅族的報告有兩本,可以說在那裡得到的經驗最多也最長久。我記得當時去南澳是坐做火車去,然後還要走兩天路才能到那個村落,這其實有一點危險性,但是這種田野的經驗不僅使你學到別的文化,而且也會使你有非常深刻的感受,有關這些感受我把它寫成一本通俗的書,叫做《田野圖像》,1999年出版。這本書是聯合報讀書人週刊跟中央日報週刊選作1999十大好書之一,原因可能就是此書既能夠看到科學的一面,又能兼具通俗的一面,不過中間還有另外一面,這是我等一下會提到。

我前後在不同的時間中研究過五個族,但是對泰雅族的研究才是勉強合乎人類學的研究。人類學對於一個異民族的研究不是一種短期的研究,至少要花費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因為唯有長期的研究,才能深層次去瞭解他們,才能夠從他們的立場來想問題,這也是人類學家重要之處。在後期的研究中,我覺得我對異文化的研究已經有一些經驗,這種異民族的經驗是非常重要,因為通常我們研究自己會有一種想當然爾的感覺,不會覺得奇怪或特別,但是假如我們有異民族的經驗,然後再回過頭來研究自己,才會發現一些真正的問題所在。所以我在1960年做完泰雅族的研究之後,就開始回頭研究自己的民族,我選擇彰化深港為研究對象,因為如果要做仔細的研究,講話不能很流利就很難做研究,我覺得那個地方的語言跟我很相近,所以我選擇了那個村落做研究。然後我又到沙勞越的古晉,馬來亞的麻坡鎮等地做研究。我在馬來亞做的是有關漢族的研究,也算是境外的研究。在泰雅族、彰化的村落、馬來亞的市鎮裡面,可說是我最典型的研究,以後由於教學、行政工作我就沒有辦法再做那麼長的研究。不過還是有一些短期的研究,例如我在清華教書的時候,就曾經做過新竹地區城市與村落的研究。因為我有這麼多的田野經驗,所以我每次到國外去的時候,都會尋求一個可以比較的機會。

最近十幾年,我擔任蔣經國基金會的執行長,也有機會到不同的村落裡面去體驗西方式的村落。我在荷蘭研究時,有一個台大學生陪我在那裡的村落住了很久,他非常仔細的跟我談台灣跟荷蘭的村落不同之處,最近我也促進一個荷蘭跟台灣在人口以及家庭變遷過程中的比較,雖然台灣的漢族跟歐洲的民族相距很遠,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比較,因為荷蘭跟台灣地方差不多,人口變遷的情形也差不多,把它們放在一起比較有其特別的意義。最近我們也促成荷蘭南部的某大學跟中央研究院合作,他們的漢學教授帶我們到捷克村落中住了好幾天,因為他們的幫忙讓我們才能有比較深入的瞭解。最近這幾年我也帶學生到過雲南、貴州做過種種研究,至少某個程度而言,關於奘族、布依族、彝族都做了許多初步的調查,雖然調查的時間很短,但由於長久的經驗,使我很快能夠捉到精髓,在比較的程度上增進很多。以上是我種種做研究的經驗。

文化永恆的意義

接下來我想跟各位談第二個部分。在跟很多不同民族相處之後,我有幾點感受想在今天提出來跟各位同學分享,讓諸位可以瞭解別人或者可以體會人類學研究的一些經驗。我接觸過很多不同的民族,這使我瞭解到並不是只有高的文明才有好的文化,文化的好壞經常是因為環境的不同而有變遷,但是它有一種永恆的意義,我們不能說別人跟我們不一樣就是不對,這種跨文化的視野不論是對一個人或對整個人類的理解都有其根本的意義。我在泰雅族做調查的時候,完全是跟他們生活在一起,在相處的過程當中,我體會到這些文化雖然非常簡單,但是他們對於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有一些是我們可以學習的,而且具有永久性的意義,而這並不能用文化高低、簡單、複雜來做判斷。例如他們父親跟子女之間的關係非常親密,父親通常非常細心地教導兒子如何打獵、如何做各種不同的生產工作,兒子對父親也是非常親密的,他們之間一方面是年輕跟年長的關係,一方面又像同輩的關係,就好像朋友一樣互相信任。這種很親密的父子關係跟我們漢族父親跟兒子之間的距離非常的不一樣,這點我特別有深刻的感受。我的兒子也是台大畢業的,他比我小33屆,他跟同輩在一起的時候,常常是侃侃而談,但是在家裡跟我吃飯的時候卻是一言不發,而這就是傳統漢族的文化,父親對兒子往往是板著面孔訓話,或是代表一種強權、威嚴,雖然我並沒有那樣,但是父親的尊嚴仍然存在,這種父親跟兒子之間的緊張關係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消失。而我在泰雅族的研究中特別感受到父親跟兒子之間的那種親密,我們常常說要恢復少數民族的文化,例如工藝等等,但是對一個人類學家來說,這些都不一定是最好的,一個文化的永久性意義很可能就是在這種父子之間特別關係,那種人跟人之間非常和諧的傳承關係才是最重要的。假如不是那樣長久的體會就不會這麼覺得,雖然我們擁有五千年非常高的文化,但是如果我們可以這麼想,其實他們的文化也有他們永久的意義,我們可以學習把他們的父子關係跟我們的文化融合,而這就是文化的交流,所謂越文化的視野也應該要從這裡出發。另外一個故事也是我在田野調查中感受到的。

文化的偏見是產生族群誤會最大根源

1980年代,我們跟一群人類學系的學生在排灣族做一個月的田野夏令營,從遊玩的過程中來感受這些文化的特別之處。有一次我們參加他們的婚禮,我擔任證婚人的工作,在婚禮的過程中,同學們發現在操場角落有一個女孩在哭,同學過去問她為什麼要哭,那個女孩只是哭也不說話,後來詢問過他們的頭目之後才知道,原來他們排灣族有一個習俗,在婚禮上會把這對新人的前任男女朋友都請來參加婚禮,並且這些前任男女朋友都會在婚禮上哭,然後在婚禮的最後,新郎會牽著新娘拿著酒來敬他們。他們說這是一個誠實的表現,表示從前的事已經過去,用公開的儀式來分手,這種情形跟我們漢族吃醋的情形實在大不相同。他們跟我們一樣是自由戀愛,但是他們在結婚以後不會互相隱瞞,公開的把它說清楚講明白。大家平常總覺得原住民在性的觀念上是比較開放的,事實上這些都是偏見,他們有自己一套的文化,而這些都必須要深入瞭解之後,才能把整個文化描述出來。我這一生有一個很重要的研究跟反省,就是文化的偏見是產生族群誤會的最大根源,因為我們看到的都是表相而非內在,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經常是由於這些誤解而產生衝突,今天世界上的種種爭執也大半是族群、文化之間的誤解,這種跨文化的視野是人類種族最大的敵人,而種族的競爭很可能就是我們人類族群因此而絕滅的原因。

我再用一個故事來說族群的誤解跟理解內在文化的意義。英國著名的人類學家布朗教授(A. R. Radcliffe-Brown)曾經在1935年訪問燕京大學,並且在燕京大學教了一個學期的課,對整個中國人類學發展影響甚大。他在北京教書的過程中,經常到北京的漢族村落做研究。有一次燕京大學派一個助教陪他去做研究的時候,看到一戶人家正在用酒菜祭拜祖先,他就在那裡記錄、照相。他當然很瞭解這些儀式的過程,不過他故意要考這位助教,他問這位助教說:「先生,你們中國人在家裡面祭祖先擺這麼多酒菜,你們是不是真的相信祖宗的鬼魂會回來吃這些酒菜?」這句話是要考這位燕京的助教,這位助教認為他這樣問好像瞧不起我們中國人,認為我們中國人用酒菜、燒金銀紙來賄賂祖先的儀式是很俗氣的一種行為。其實布朗教授並沒有這個意思,他只是想知道這個助教的基本立場是什麼,是不是真的相信鬼神。這位助教回答說:「布朗教授,你們英國人到祖宗墳上獻花的時候,是不是也是認為他們可以聞到花香?」在後來布朗教授的回憶錄中,覺得這位助教回答得很好,他說:「一個祭品只是一個象徵,對於西方人來說花似乎很清高,用酒菜甚至用金銀紙來拜好像很俗氣,但是對他而言,酒菜、金銀紙或者花都是一個象徵,都代表心中要表達對祖先的一種依順。」這是人類學一連串的問題,我們後期的研究在這一點上就延伸很多。就祭品來看英國人只是很簡單的用一種東西來表達他們對於超自然的感情,但是我們中國人卻是用不同的祭品來表達對於不同的超自然的感情。例如我們拜祖宗時一定是用銀紙,拜神明的時候一定要用金紙,用銀紙及金紙分別代表祭鬼及祭神,所以我們對於象徵的意義分得相當清楚,用不同的金銀紙來表達我們心中對超自然不同的分類。又如我們拜天公的時候,一定是拜整隻生的豬公,假如拜媽祖的話,所用的牲禮是一塊大的而且用水燙得半生半熟的豬肉,但是拜祖宗則是用小塊而且煮過、調味過的肉,拜小鬼也是用這種小塊熟肉,從這裡我們可以理出中國人對於神明的邏輯,就是用肉的完整以及大小塊來代表神明地位高低的比喻,天公是最高的,所以用完整的豬,神明(如關公、媽祖)是用大塊的牲禮,祖宗跟小鬼是屬於鬼類,所以是用小塊的肉。然後用生跟熟的觀念來形容跟我們的關係親密疏遠,天公跟我們距離很遠,所以是全生的,媽祖、關公跟我們有點關係,所以是半生半熟,自己家裡的祖宗是全熟的,而且要調味,很明顯的我們可以看出這個邏輯原則。我們這樣的文化比西方人要高明的多,因為我們能夠借用一套邏輯的觀念來代表我們對超自然產生的意義,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做研究通常要在那個地方居住半年以上,因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從內在文化的法治來理解別的文化,我雖然跟鄉下人相處在一起,可是我卻一點也沒有瞧不起他們。所以研究別的文化一定要深入到理解的程度,這樣才不會產生誤解。

新竹有一座王先生廟,這位王先生在從前土匪進來的時候救了這個村落,所以村落的人就把他供奉起來,但是因為他是人,死後應該是屬於鬼,所以本來人民都是燒銀紙給他,不過時間一久就開始有人燒金紙。北埔的義民廟也是一樣,這些義民本來應該是屬於鬼,但是現在大部分的人都是燒金紙,他們已經成為神明。金紙跟銀紙只是多塗上一個黃色,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是我們卻用這種不同的象徵品來表達他們對不同神明的崇敬跟熱心、分辨。不論是少數民族、印第安人、南美洲土著等等都有它的一套法則存在,我們必須要能夠理解它,讓族群之間不必要的誤解消除,我們學人類學必須要用這樣的體驗來理解,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過程。接下來我想跟諸位談談我在研究過程中的必然跟偶然。在彰化做研究的時候,我跟村落裡面的很多童乩(替神說話的人)都變成好朋友,他每次到別的地方去當乩童的時候,我們常跟著他們到各地,往往都守到兩三點,我們對他問神的情形都有很清楚的記錄,這可以說一方面是人類學的研究,一方面是社會學的記錄。對於童乩的研究一直到現在都還影響我整個思考,從那個時候開始我也對宗教研究產生興趣,我剛才告訴各位那些文化法則就是從那個研究發展出來的。實際上我的研究不僅對於人類社會的另外一方面有意義,同時對於當前的台灣社會現象也很有意義。1965年後,我在台大開始教《原始宗教》,一共教了十次,現在在台灣社會上研究宗教很有成就的學者,多半都是我的學生,在這個部份我覺得不僅對於理解當前社會有特別的意義,甚至對於理解中國文化淵源也有特別的意義。最後我想跟各位談有關人類學地位的問題。人類學到底是一門科學?或者是一門人文學?在我幾十年的研究生涯中,對這個問題曾有多次轉折,甚至可以說我對於這個問題的的看法,對台灣的研究發展相當重要。早期做研究都是找一位主要的報導人(key informant)來詢問,我記得大四的時候曾經在花蓮阿美族做研究,就是找一位阿美族的老頭目來詢問有關阿美族的社會組織、生活習慣以及種種文化的情形。我們在那裡做了三個星期,這位老頭目陪了我們二十天左右,每天都從八點做到晚上六點,魏惠林教授跟老頭目一邊談話一邊喝酒,我跟唐美君就在旁邊記錄,所有的問題都是從這一位先生那裡得到資料。這位老先生以前是天天打獵、種田,他不像我們這些大學生每天都是坐在課堂上聽課,他跟我們連續坐了二十天,結果後來我們回來沒多久之後他就去世了,我們覺得很難過,甚至覺得是不是因為我們過份的轟炸他,才讓他生病過世。從這個例子中我們也一直在思考,到底我們做田野調查的時候,應該要以一個KEY informant為主,或者是對於整個村落裡面的人都要訪問。換言之,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們就一直在思索,到底人類學是一個人文學或者是一個社會科學,這點始終在爭執當中。

我到哈佛大學讀書的時候,當時哈佛大學是一個很有名的所謂社會科學整合的時代,他們有一個系叫做社會關係學系(social relations),將人類學系、心理學系、社會學系三個系的教授整合在一起,我深受他們的影響,所以回到台灣擔任民族所所長以後,就一直希望能夠將這三門學問合在一起,把人類學發展成為一個社會科學。在1960年到1980年期間,我在民族學研究所推動所謂社會科學取向,我跟楊國樞教授在推動社會科學整合的時代著成《中國人的性格》一書,成為社會科學發展很重要的一本論文集。因為我們在這本書中有批評中國文化,所以曾經被禁,後來被偷印了六次,每一本偷印的版本我跟楊國樞教授都有收集。在那個時代的確有要把人類學變成社會科學的趨向,雖然早期我也是提倡社會科學,但是我始終都在猶豫,我所寫的《田野圖像》這本書,多少也跟這些有關聯。人類學做田野調查有其方法論,但是對於人的單獨存在我們究竟應該怎樣去理解?這些在田野的過程當中,經常有一些小故事,我就以其中一個小故事來做結尾。我在彰化做研究的時候,住在彰化縣議長的家裡,這位議長並不住在那裡,但是他太太住在那裡。這位老太太對我們很好,可是我們始終有一個距離,可能是她覺得我們是大學生、大學教授,雖然對我們很客氣但是我們卻不親密。這位老太太有一個丫頭服侍她,老太太是個很愛乾淨的人,對丫頭要求很多,丫頭有時候會抗議,有一次她們吵架了,丫頭生氣跑了出去,到了晚上老太太看她沒有回來相當著急,就要出去找,於是我跟陳中平教授就拿著手電筒陪著她,在村落裡面一個地方一個地方找。那是一個下雨天,我們淋了一身,心裡也非常難過,後來走到一個廟裡面,發現小丫頭睡在廟裡面的神壇下面,我們三個人好高興都跳起來,從那天以後這位老太太才把我們當作自己人,我們之後也一直有來往。像這種小故事,代表著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一個偶然的儀式,才能把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拉近,這是在科學的報告看不出來的,只有在不見經傳的田野筆記裡面能夠看到,而我所寫的這本書多少彌補了這一點,我相信不少人類學系的同學們可以體會這一點。唯有如此去理解人類,才能夠理解內在的意義,才能夠達到人類學最深的一個目標。有關行政跟教學的部分,我就不在贅述,謝謝各位。

問:可否請老師再詳述您在深港對童乩做田野調查的影響。

答:這個部分恐怕不能完全說明。我在那裡研究的時間很長,也得到他們的信任,他們把很多事情都告訴我,所以我們瞭解的就比較深,我們對來看病的人都有客觀的資料,我們的研究不但有量的資料也有質的資料,如果你問我乩童是不是真的有神附在他的身上,我現在還是回答不出來,我只能告訴你:「我不知道」。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童乩在作法的時候,他的精神狀態的確是進入一個非常人的狀態,我們認為這個狀態跟禪坐可能有關,或許跟我們李教務長在做的手指識字也有關,李教務長最近的研究發現那些手指識字的人對於「佛」字特別的敏感,但是如果你現在問我,我還是不能確定,必須要再繼續研究,而這就要靠你們這一代的人繼續做下去。

問:我非常認同剛才老師講到人類學在社會科學及人文學之間擺盪的情形,如果我們將人類學從社會科學的角度去研究的話,當我們研究人類學、社會學或者是歷史學的時候,常常要用一個比較整體的觀念來看待某個族群或是某個時代,而研究者必須要把自己從所屬的時代抽離出來,藉著知識的輔助,站在一個比較高的姿態去觀察你所屬的群體,可是當你在觀察當中,有時你會發現有一些事情是你必須要去分析並且批判你自己本來就很習慣的文化,所以當我們研究社會、研究歷史的時候,我們應該以何種態度去面對我們自己的文化?

答: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但是要做到的確是相當困難,我們只能盡量去做。我一開始就說人類學的基本立場是要先研究異文化,從別人的文化當中體會出一些特別的道理,然後再回來研究自己的文化,這樣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習慣而把原本應有的理解蒙蔽。但是當我們在做抽離原則性的議題時,最大的困難是不能夠把人當做實驗,因為我們有倫理在,只有慢慢的訓練、反省,進一步分析、比較才能夠逐步免除自己主觀的看法。而自己要如何去面對呢?最重要的是在研究時不要有好壞的認定。大陸法輪功開始的時候,北大的教授打電話給我,跟我要台灣新興宗教的資料,但是我還沒將資料寄給他,大陸已經禁止法輪功了。對於一個新興宗教我們不要先說它是邪教,而是要真正理解它之後,再對他們危害社會的情形提出一點看法。例如佛教剛開始的時候,對印度教來講是新興宗教,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邪教,但是今天它己經發展成為一個如此大的世界性宗教,所以最少我們站在社會科學研究者的立場,在研究的時候要價值中立,不要先說它好壞,等到研究過後,再根據你的資料來比較當時社會的需要,對行政單位的委託提出你的看法,但是最好不要參與行政行為。

問:您在台大求學的時代,剛好是白色恐怖跟政治風氣肅殺的那段期間,我對那時候的情形非常好奇,可否請老師聊聊當時的事。

答:我是四六事件的部份當事人,我們當時都是在被懷疑的邊緣,但是因為我比較早被那些大師們拉到學術的行列裡面,所以參與的比較少。不過我們歷史系的同班卻有兩位同學被搶斃,我的晚一班同學張光直教授就被關了半年。各位如果去看他的書,就可以想見當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