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清洗飲水機設備

為確保本校飲用水安全及設備維護等符合相關法規規範,環保安衛中心籲請各單位督導所屬確實清洗飲水機設備及定期更換濾心,並依規定填寫飲水機維護保養記錄卡。本校飲水機皆有委託合格水質檢驗廠商,定期進行水質採樣檢驗工作,水質檢驗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須將檢驗結果公告於飲水機明顯處備查,檢驗不符合標準者,請依規定關閉電源及進水水源,並懸掛「暫停使用」告示警語停止使用,及安排設備維修等工作,待完成維修保養後,再進行飲水機水質覆驗,覆驗結果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後,方可開放繼續使用飲水機。目前對校總區水質檢驗合格的飲水機,皆印製有水質檢查結果貼紙,請將檢查結果貼紙張貼於飲水機明顯處公告,而且水質檢驗報告應保存二年以備查驗。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未確實做好定期清潔保養維護、公告水質檢驗結果及填寫飲水機維護保養記錄者,經環保單位查獲,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