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九十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外語科別須具外語能力證明

本校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預計將於6月初辦理報名,6月下旬辦理考試。欲報考外語科別的同學請特別注意,應提出報名前二年內由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LTTC)開具合於下表標準之外語能力測驗證明。

報名科別- --口試---其他三項成績平均分數(聽力、用法、字彙閱讀)英語科---S-2+---60分第二外國語(日語)科---S-2---50分

由於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舉辦之外語能力測驗,其考試時間到放榜時間需要二週,因此請同學務必儘早報名,以免損害自己的權益。

另依招生委員會決議,九十學年度起通過「個人特質評量」可予保留一年,僅從今年開始,但不溯及既往。換言之,今年通過「個人特質評量」者,可保留資格至九十一學年度的甄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