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大學與本校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

本校與美國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已於本(90)年元月23日以郵寄方式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內容包括鼓勵兩校師生交換及互訪、資訊之交流等。該校共有11個校區(campuses),包括Berkeley、Davis、Hastings College of the Law、Irvine、Los Angeles、Merced、Riverside、San Diego、San Francisco、Santa Barbara、Santa Cruz等,規模龐大,學術地位亦相當崇高。

該校自六年前開始透過本校文學院辦理專案薦送學生前來本校選讀課程及研習華語,由外文系梁欣榮教授擔任計畫主持人,並視需要安排以英語講授之中華文化核心課程。89年11月29日加州大學負責亞洲地區交換學生計畫之主任Dr. Peter Wollitzer來訪本校國際學術交流中心,與徐木蘭主任研商後達成共識,儘速簽訂校對校之合約,並可從90年度開始進行雙向之交換學生計畫。初期台大得推薦六名學生前往修讀一學年;交流中心表示日後將積極爭取增加名額至二十名左右。

值得留意的是加大一再表示希望台大增加開設用英語授課之課程,使中文並不流利的加大學生也能夠選修一些正規課程,則毋需另外聘請教師以英語開授核心課程。此外,加大對於送出之學生在姊妹校修課學分及成績認定均相當嚴格,須經由專人審核後始能轉換其學分;此嚴謹之態度使加大之教學品質及學術地位維持在相當之水準,頗值得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