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汽車停車證 即日起至2月23日申請換發

限量發給博士班、碩士班、大學日間部及推廣教育進修班在學生各120名

駐衛警察隊表示:本校校總區暨公館停車場學生汽車停車證,自2月19日起換發,有意申請同學請至總務處駐衛警察隊辦理。學生汽車停車證發放對象為本校各系所在學學生(不含住宿學生)。學生汽車停車證分為校總區(舟山路、辛亥路學生專用停車場)及公館停車場二種,限量發給博士班、碩士班、大學日間部學生,各正取120名,候補各30名、推廣教育進修班120名,其申請辦理程序如下:(1)2月19日至23日止,日間部學生至總務處駐衛警察隊;推廣教育進修班(夜間部)學生至該班學務組,繳驗規定證件(本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學生證、註冊繳費收據)並填寫申請書登記參加抽籤。(2)2月27日上午10時在電算中心用電腦抽籤,當日下午公布中籤名單。(3)中籤者,請於3月7日上午12時前,持申請書副聯至駐警隊辦理繳費領證手續(本期3月1日起至9月30日計7個月,每月500元,計收費新台幣參仟伍佰元整)。逾期未申領者,視同自動棄權,由候補者依序號先後遞補之。學生汽車停車證自3月1日啟用,舊證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