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人地址前請加註郵遞區號

總務處出納組表示:為配合郵政單位郵件投遞,90年3月1日起請各單位將各所得人地址前加註郵遞區號,以方便投遞。地址欄位請用全形填入,若欄位不足,里鄰可免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