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遴選辦法

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遴選作業準則】公開徵求第13任院長人選並接受推薦。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與條件:1.需符合本院院長遴選辦法、遴選作業準則及國籍法等之相關規定。2.應具有醫學院教授資格,並具有前瞻性教育理念、相當學術成就、高尚品德及學術行政經驗,能為人表率者。3.院長候選人之年齡屆至90年8月1日未滿62歲為限。有意推薦者,請上網查詢(http://www.mc.ntu.edu.tw/staff/person)列印或去電索取表件,90年4月10日前送(寄)達臺灣大學醫學院人事組轉院長遴選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仁愛路1段1號,電話:(02)23947846 傳真(02)23924024 E-Mail address:alicen@ha.mc.ntu.edu.tw或brenda@ha.mc.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