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年度「大專學生參與專題計畫」 3月28日前申請

本計畫申請資格為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學業成績優良之學生(碩士班學生及本計畫執行期間已不具大專學生資格者都不得申請)。申請人須檢送計畫申請書、前一學期成績證明、學生證影本及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各一份。計畫書須經申請人(學生)、指導教授及學生就讀學校系主任簽章。執行期間:自90年7月1日起至91年2月28日止,共計8個月。計畫範圍: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但必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欲申請者洽本校研發會建教合作中心索取申請資料袋,並上網(網址:http://www.nsc.gov.tw)製作申請表C801及資料袋封面。該中心收件截止日期為90年3月28日,請各學院利用國科會網站「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線上彙整」彙造名冊三份連同資料袋一併送交中心。每一指導教授限指導一位學生。另外,參與本項研究計畫之學生,不得再支領國科會專題計畫項下之大專學生「研究助學金」。(若教授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學生未繳交報告者,國科會將不受理該教授指導之其他學生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