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館停車場增設50個車位 專供學生申請

為充分利用停車空間及應學生停車之需要,駐衛警察隊特另開放公館停車場50個停車位,供本校各系所學生申請。本次發證對象為本校各系所在學學生(不含住宿生、進修推廣部學生),申請日期為3月26日起至3月30日止,如登記人數超過,以電腦抽籤方式定之。費用為每月新台幣伍佰元,至90年9月30日共收費新台幣參仟元正。依本校校總區汽車管理相關規定,辦理限停公館停車場之車輛,僅限停該停車場,未依規定而進入校園者,經駐警隊查獲並施以車輪加大鎖者,應罰款新台幣伍佰元整;違規經舉發達三次者,除撤銷其汽車停車證及不予退費外,並停止辦理下期新證,且於本校校訊及電子布告欄公布其姓名、就讀系所及違規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