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暑期班分兩期辦理 6月14.15日,8月1.2日註冊

教務處表示:本校90年暑期班共分兩期辦理,第一期自6月20日起至7月31日止,第二期自8月6日起至9月15日止,每期上課六週。本校學生登記暑修課程,應按暑期班開班授課辦法規定在行事曆規定期間內,向暑期班班本部辦理登記。暑假班課程之開設應由開課系、所或主辦單位提出,並經該系、所或主辦單位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該班公告接受登記。每班開班人數至少16人,若不足16人則不開班,惟人數已達5人以上,且學生或該班教師所屬學院或體育室、軍訓室願補足16人之學分費者,不在此限。若有特殊情況,報經教務長同意者,亦可開班。暑期班修習之限制:(1)休學、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達退學標準之學生不得修習暑期班課程。(2)學生每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八學分,每學分上課時數不得低於十八小時。(3)應屆畢業生至外校暑修以本校暑期班未開設之課程為限,至多二科。(依據本校學則第十六條之三款條文規定)註冊日期:第一期:6月14、15日兩天上午。第二期:8月1、2日兩天上午。註冊選課手續:修習之學生請至註冊、選課地點(思亮館國際會議廳)領取註冊選課表填妥並繳費後,將註冊選課表繳回原地點,未按規定日期完成註冊手續者,不予補辦。費用:依據教育部規定比照進修推廣部收費標準,按正常學期每週上課時數收費,每學分九五O元。學生註冊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有關本校暑期班開班授課辦法及90年暑期班行事曆等資料可上網查詢,網址:http://curri.aca.ntu.edu.tw/cur/sum.htm.暑期班班本部設於理學院辦公室。(位於思亮館六樓,電話:23630231轉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