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學分費繳費單已發放 限5月8日前繳納

學分費繳納與否 關係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之發放

9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分費繳費單業於4月16日轉由各系所辦公室發放(以不郵寄為原則;若有需郵寄者,應加蓋系所章後送交文書組寄發);繳費期限自即日起至五5月8日止。延畢同學、選修教育學分、語言實習、生技中心課程之同學盡快向所屬系所領取繳費單;尚未拿到繳費單者,可分別向校總區出納組或法律﹑社會科學、醫學院出納股申請補發。繳費地點:5月8日前於全省華南銀行各分行繳納。5月9日以後於華南銀行南門分行繳納(銷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與杭州南路交叉口)。學分費是否依規定繳納完畢,關係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發放與否之依據,各應繳學分費同學務必依照規定期間辦理,以免增加再次繳費之不便、耽誤本身權益。

本學期學分費繳費明細資料可於台大網頁中查詢,網址:test.cc.ntu.edu.tw/reg/鍵入欲查詢之學號及密碼〈洽計中帳號室查詢〉即可。若有遺漏者,經查明後另行通知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