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人健保費補助方式調整 3月份起補繳

為了配合台北市政府調整北市老人健保費補助方式,本校教職員及其眷屬如屬北市老人且應繳健保費超過補助上限者,應自行負擔差額,人事室通知同仁配合辦理。台北市老人健保費自付額原係由台北市政府全額補助,惟自90年3月份起改,採以地區人口保費為補助上限(目前為604元,日後地區人口保費調整時亦隨之調整)。即凡保費低於604元者,一律核實補助,超過604元者僅補助604元,其差額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本校教職員本俸薪額在三六、七九五元以上者,自付健保費即超過604元,如其本人或眷屬為北市老人,即應依前項規定,自90年3月份起自行負擔健保費差額(每人每月差額詳如附件)。應補繳之健保費差額,俟出納組作業完竣後,將另行通知並直接從薪資中扣繳。若對健保費有疑義可逕洽人事室段小姐,其聯絡電話:校內分機2048或2049。法律學院、社會科學院請逕洽社會科學院人事組蕭小姐。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請逕洽醫學院人事組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