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國外短期研究補助 7月1日前受理各院推薦

遴薦在本校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 最近2年未曾出國從事6個月以上進修或研究者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第40屆(91年度)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各單位如欲推薦人選,7月1日前填具審核名冊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資料,經各學院彙整後逕送人事室第二組,逾期將不受理,相關事項依說明事項辦理。本案遴薦作業,依照「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第40屆(91)年度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處理要點」、本校87年3月21日8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之「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出國講學研究進修要點」及下列原則辦理:1.遴薦對象:本校編制內在職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或技術人員。2.遴薦條件: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公民,年齡在60歲以下,但專科學校以上教師不受上述年齡之限制。至90年8月1日前,已在本校連續服務滿二年以上,且以最近二年未曾出國從事六個月以上進修或研究者。於90年12月31日前,已履行完畢應盡之服務義務。具備語言能力(請參照國科會國外短期研究處理要點第四點之 )。曾借調他機關歸建後,至90年12月31日止,已在本校服務滿一年以上。

各系(科)所應召開系(科)所務會議,其餘非教學單位請自行組織審查委員會辦理。研究計畫書計畫說明(Ⅴ)「推薦機構首長之意見」欄,請推薦單位主管先就申請人之研究進修計畫簽註意見並予核章。申請案資料袋可分別向本校人事室第二組、社會科學院暨醫學院人事組、附設醫院人事室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