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彈性辦公 6/28至9/7下午採彈性出勤

90年暑假自6月21日開始至9月16日止,依本校第二0三六次行政會議決議,學期結束後一週(6月21日至6月27日)及下學期開始前一週(9月10日至9月14日)應正常上班,其它暑假期間(6月28日至9月7日)週一全日上班,周二至週五上午全時上班,下午採彈性出勤。為維持公務之正常運作,彈性辦公時間內,除行政單位均應留置適當人力外(各單位至少應留置一人),其它單位如各院、系、所得視業務需要與否,決定是否留置人員辦公。彈性辦公時間出勤人員不得請領值班費、加班費,並不得補休。暑假期間除婚、喪、娩、陪產假按日計算外,請事、病、休、產前假等均按實際日(時))數登記,惟連續休假超過3星期者,超過部分以全日登記。駐警隊仍按現行方式排班,技工、工友則比照職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