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水源校區 即日起應持專用汽車停車證

本校水源校區教職員工(含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之車輛,請依規定辦理水源校區專用汽車停車證。水源校區業於9月1日啟用,為有效管制入校之車輛,請各單位辦理停車證並繳納停車清潔維護費,辦證事宜可逕向總務處駐衛警察隊辦理。教職員工汽車停車證費用每月新台幣伍佰元整,每期一年,計新台幣陸仟元整。至繳費方式,凡屬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均以現金或自個人次月之薪資中扣繳;非編制內員工,則以現金方式辦理。依本校校總區汽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五項規定,汽車停車證之核、換發每人以一張為限。申請人辦理時應繳驗有效之本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及教職員工證或聘書。水源校區學生宿舍住宿學生,依「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汽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不得辦理停車證。教職員工汽車停車證自9月1日啟用,未辦證入校者,將施予車輪加大鎖罰款。另,校區內禁止行駛(停放)機車,請改停放於大門口旁機車停車場,違規入校者,將予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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