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視國土保育珍惜台大實驗林資產
行政院黃政務委員榮村於民國89年6月28日邀集有關機關研商「南投縣原墾農民權益促進會」所陳台灣大學實驗林放領等事宜所獲結論,指示農委會邀集內政部等及專業學者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進行專案調查評估工作。
本案悠關本校實驗林未來之發展與經營,師生均備感關心,然因農權會積極運作與部份民意代表之介入,使本校長期為國土保育與在此研究發展之經營努力,受到不合理之扭曲。行政院於桃芝颱風重創南投地區,造成嚴重土石流災害後,在民國90年9月5日召開農委會專案報告審查會議,更引入關注。
陳維昭校長特別於8月30日邀請本校相關人員討論實驗林地事宜,並指示陳振川總務長與農學院楊平世院長代表本校出席此項會議。在此會議中,教育部、內政部、環保署、經建會、經濟部等代表均發言支持農委會所提「基於國家公益政策、生態平衡、水土保持、國土保安及維護教學實驗林場所完整之總體考量,認為不宜解除、放領」之結論
本會議並有實驗林王亞男處長與地質系陳宏宇教授出席,並由陳宏宇教授代表本校發表「台大實驗林林地之放領與經營」之精闢簡報,並深入介紹此次南投地區所因桃芝颱風等所造成嚴重國土環境變化情況。本項會議並做成13項決議,其中包括請農委會邀請相關單位儘速對台大實驗林之全流域治理編列經費支援,並對自民國65年、88年、89年行政院所持林地不再放領之政策做成「歷經921大地震與桃芝颱風導致南投地區重創情況,目前尚無擴大放領之空間,放領在政策上不予採行」之結論。
本校基於教學實習、試驗研究及集水區完整經營之必要性,以及確保自然資源之合理使用,生態系之完整維護,放領政策之公平性及合理性等理由,長期認為實驗林地不宜解除放領。為讓國人與師生共同瞭解本校之理念,在陳宏宇教授、王亞男處長、土木系鄭富書教授及林銘郎教授、農工系黃宏斌教授共同努力下製作「不宜解除並放領大學實驗林林地」之說帖,特刊登如后,供各界參考:
台大實驗林從東京帝國大學農學部附屬之台灣演習林,沿襲至今已臻百年,其主要目的在從事教學實習、學術研究、資源保育與示範經營等工作。台大實驗林自海拔220公尺之濁水溪沿岸至3,952公尺之玉山主峰,是台灣唯一具有熱、暖、溫、寒四帶不同林相之森林區,保有近百年珍貴紀錄之長期試驗地數十處,為世界所罕有。
一、林地放領之衝擊1. 地質環境惡化不宜放領:陳有蘭溪沿岸有陳有蘭溪斷層、有水坑斷層等8條斷層交織分布,使得陳有蘭溪沿岸中上游之水里、筆石、和社及神木地區山嶺間之地層處處呈現破碎狀。而東埔蚋溪及北勢溪上游山嶺間之地質材料則主要為崩積層所組成,崩積材料膠結鬆散、容易受沖刷、侵蝕作用產生崩塌破壞。桃芝颱風後崩塌面積增加了7倍以上,使得原本已脆弱之地質環境更加惡化,往後會更加速山崩及土石流災害的產生。
2. 經驗證實放領將導致濫墾釀造土石流:南投縣瑞竹、頂林、大鞍等林業生產合作社已放領之林地,從放領前後航空照片比對中可發現,淺根淺莖之植生面積不斷增加,超限利用情形嚴重,使得山嶺間之崩塌面積擴大了3倍以上,崩塌之土石墜落於溝谷中,成為提供土石流之土石來源,桃芝颱風期間,對下游之多處聚落產生了相當大的衝擊。
3. 放領濫墾將危及居民生命財產之安全:林地不當的放領以及少數上游民眾的土地不當開發,在桃芝颱風期間,造成了陳有蘭溪及北勢溪中、下游數以萬計居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相對於社會、國家的衝擊,產生相當負面的效果。
4. 放領濫墾將增加下游遷村之龐大社會成本:農委會於921地震後,在陳有蘭溪及北勢溪沿岸公佈了近30條之土石流危險溪流區域,桃芝颱風後,土石流危險溪流增加了2倍以上的數量。林地一旦放領,將會把無數的居民引入土石流危險地帶,又會新增未來聚落遷村的龐大社會成本。
5. 放領造成天災增加公共工程支出:為了保護土石流危險區內之居民及聚落的安全,政府近5年來在神木村、台21線沿線聚落以及北勢溪下游東埔蚋溪等區域投注了龐大的工程建設費用,桃芝颱風期間,一切已完成或尚未完成之工程建設幾乎全部付之東流,公帑的浪費讓全國民眾扼腕。~
6. 放領將破壞集水區之經營:實驗林為全省第一大河川濁水溪上游主要集水,林地陡峻,而契約林地則零星散佈於其中,實在不宜放領,破壞集水區經營之完整性,影響中下游民眾之各項權益
7. 放領導致生物多樣性之斷源:實驗林位於農業委員會劃定「中央山脈生態保育軸」綠色廊道之核心地帶,為基因資源保育、生物多樣性保育暨教學實習及試驗研究之最適場所。林地不當之放領將使此保育軸受到斷源之害,並同時使得國土保安、水源涵養及環境保護之工作受到嚴重之破壞。
8. 放領有適法性與合理性之疑慮:從森林法、林業經營改革方案以迄森林經營管理方案,都重申國有林地不得解除之政策。公地放領政策有特定的時空背景,惟今農業環境改變,經濟取向的農業發展已被環境取向所取代,因此,林地之不當放領不僅會干擾森林生態系的健康,且會造成災害的產生。
二、林地經營之永續
1. 維持實驗林之一體性建立生態教育園區:以維護生物多樣性之森林生態為主,生態地景的完整性做為規劃的藍圖,由過去之森林遊樂區轉為建立嶄新之自然生態教育園區,如此維持森林生態系之多樣性、遺傳之多樣性,保存固有物種外,並透過整合模式,得以維持教學實習、試驗研究,並建立永續林業經營的規模,以達到森林生態系經營的目標。
2. 落實林地全民共享之經營:實驗林地為全民之共有財,林地之經營不僅需融合轄區民眾之需求,求取自然環境與社區發展的共存共榮,並應使森林達到多目標之利用,讓全民得以共享。
3. 徹底推動森林保育工作落實國土保安政策:實驗林分布在陳有蘭溪及北勢溪主要的集水區內,坡度陡峻、地質環境脆弱,當豪雨及颱風發生時,山崩、落石及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的衝擊常會造成中下游居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因此,以加強造林,「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土地」的土地管理的對策,務實推動森林保育工作,方能徹底解決土地使用上的問題。
三、國人三贏之目標
台大實驗林為世界級森林資源及自然資源等生物多樣性的資源地區,而整個林地集水區範圍又座落於地震、颱風及暴雨侵蝕、沖刷等地質環境最為脆弱的地區,因此,如果能由政府以「常態預算、有效管理」的方法,並配合企業界、學術界以及民間各方人士的同心協力,當可使得林地內所有的園區達到全民共享以及國土保安的目的,並建立成為舉世聞名之生物多樣性資源地區之三贏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