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暨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招生

九十一學年度各系所碩士班甄試招生暨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兩項招生簡章合併編印發售,自90年10月20日起至11月17日止,每日24小時於本校正門口右側之自動販賣機發售。報名日期自90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星期四至星期六)三天,現場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報名地點位於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校總區普通大樓地下室。

碩士班甄試招生名額共1076名,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名額共129名。招生事項洽詢電話:研教組02-23634225轉402至412。各系所碩士班甄試招生之報考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並符合招生簡章所訂其他有關之條件者得報考一般生(在職生之報考資格請參閱簡章):

一、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校院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其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組)人數前百分之五十者(各系所得為更嚴格之規定)。二、符合教育部認可標準之外國大學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經擬報考系所主任簽准報考者。三、獲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認可標準之外國大學碩、博士學位者。四、獲有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認可標準之外國大學學士學位後或符合同等學力報考資格後,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可出示證明正本者。

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招生之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獲有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認可標準之外國大學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二、符合第一項規定後至91年9月1日止,具有各班組規定之工作年資,並可出示證明正本者。三、參加招生之EMBA班有管理學院高階公共管理組、會計與管理決策組、財務金融組、國際企業管理組及資訊管理組。(商學所EMBA班請見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其他各系所碩士在職專班另行辦理招生,於九十一年二月中旬發售簡章,三月初辦理報名。

簡章函購請將工本費(每份五十元)劃撥匯入本校帳號:17653341,戶名:國立臺灣大學,再將收據正本及大型B4回郵信封乙個(貼足二十元回郵)寄至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大總務處收。函購洽詢電話總務處022392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