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學生招生看板

1.本校與澳洲姊妹校澳洲國立大學2001-2002年度春季班交換學生招生二人,交換期間:一學期或一學年(2002年2月起)。申請資格:本校大二以上或研究所學生(應屆畢業生除外),在校平均成績73分以上(GPA3.0以上),且托福570以上(TWE4.5以上)或IELTS總分6.5以上(每一項成績皆須在6.0以上),Faculty of Arts須達IELTS 7.0或TOEFL 600(TWE 5)以上。費用:前往交換之學生須向台大繳交學雜費,不須繳交澳洲國立大學學雜費,但交通費、生活費須自行負擔。2.本校與芬蘭姊妹校赫爾辛基大學2001-2002年度春季班交換學生招生兩人,交換期間:一學期或一學年(2002年1月7日起)。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學生,在校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且英文聽說讀寫均佳者。費用:前往交換之學生須向台大繳交學雜費,不須繳交赫爾辛基大學學雜費,但交通費、生活費須自付。3.本校與奧地利林茲大學2001-2002年度春季班交換學生招生1人,交換期間:一學期或一學年(2002年1月起)。 申請資格:校內成績總平均達75分之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學生(歷史及醫學系、所除外),具備基礎德文能力(或修習三年以上德語者)。費用:前往交換之學生須向台大繳交學雜費,不須繳交林茲大學學雜費,但交通費、生活費須自付。即日起歡迎各學院推薦成績優良之學生前往就讀,90年11月12日前將推薦名單送交本校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彙整。以上三校之申請:可至該中心參考相關資料並領取申請表格,由所屬系所初審後推薦。聯絡人:林映秀,校內分機2646或2628,專線2362-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