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度國科會國際合作人員交流PPP計畫 徵求合作案

為增進我國年輕學者及研究人員國際學術合作經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國科會,NSC)自87年起,分別與德國DAAD、英國RS,BA,BCT、匈牙利HAS、保加利亞 BAS等四國六個學術補助單位簽署以計畫為基礎之人員交流計畫(Project-based Personnel Exchange Program,PPP),以下簡稱PPP;以期促進與上述國家之間共同合作研究團體中因計畫需要之人員交流合作,同時作為雙方研究團體共同發展大型研究計畫之育成階段。相關資料詳見http://www.nsc.gov.tw/int/。本案補助對象如下:1.申請人須為國科會專題計畫受補助單位之機構內正式人員。2.與德國DAAD之PPP計畫,分為第一類(助理教授級以上之專任教學人員及具博士學位之研究人員)及第二類人員(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3.與英國RS之PPP計畫,計畫參與者皆需具有博士資格。

本項辦法僅補助因執行計畫之研究人員交流所需之旅費及生活費;經費分擔及每案經費補助上限則依協議有所不同;研究計畫的基本支出(人事費、材料費、電腦使用費)不在補助之列。計畫補助可分為單年期計畫及多年期計畫;其中多年期計畫之第二年及其後年度經費核定得視前一年執行情況酌予增減。

申請手續:此類申請案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該會及協議單位同時提出申請,始獲成立。其中,中方計畫主持人須填具PPP計畫申請表(需有雙方計畫主持人及機關首長簽名),檢附英文計畫書、雙方參與人員英文履歷及近五年著作目錄,由機構備函向國科會申請;另國外計畫主持人申請程序請參考協議單位相關規定。

各協議下PPP執行細則及申請表請至相關網頁參考及下載。

☆中德DAAD -http://www.nsc.gov.tw/int/4_funding/PSI/PPP.doc☆中英RS -http://www.nsc.gov.tw/int/5_forms/tables/K/Table-K03.doc☆中英BA -http://www.nsc.gov.tw/int/4_funding/PSI/BA.doc☆中英BCT -http://www.nsc.gov.tw/int/4_funding/PSI/BCT.doc☆中匈 HAS -http://www.nsc.gov.tw/int/0_news/pppNSC-HAS.doc☆中保 BAS -http://www.nsc.gov.tw/int/5_forms/tables/I/Table-I008.doc☆其他申請表格 -- http://www.nsc.gov.tw/int/5_forms/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