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學儀教授訪問記錄

編按:呂學儀教授在本校農業推廣學系服務了三十三年,即將於今年二月一日屆齡退休,農推系師生特地為他編製一份專輯,本文係摘錄自該專輯。

訪問:謝錫銘、陸允怡   時間: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八日整理:林易亨       地點:本校農學院農業推廣學系

一、求學歷程

我生長在貧苦的農村家庭,是一個佃農子弟。當時家中相當貧窮,因此我必須向環境挑戰。從小學到高中期間,全部是靠台灣省教育廳的清寒獎學金來維持我的學業,對這一點我感到非常榮幸,有政府的獎助金來協助我完成學業。高農畢業之後,當年就考取考試院舉辦的「就業考試」,同時也考取了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農藝科),被分發到政府機關服務。之後陸續通過考試院公務員分類職位考試(第九職等)、一般行政管理職、特種考試甲等考試普通行政人員等各種考試及格。我認為政府的考試制度,對於一個貧窮的人而言,是一個很大的鼓勵。我在蘆竹鄉公所任職期間,我學到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也學到很多的日文。那段時間對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時期。我自民國四十四年在校時,就參加四健會,畢業之後仍繼續擔任義務指導員。當時的農復會(現在行政院農委會的前身)於1958年開始參與世界性的「國際農村青年交換計畫」,而我在民國五十年的時候,被農復會選拔擔任「草根大使」,代表中華民國參加這個計畫到美國去進修、訪問。在美國訪問的六個月期間,我實際參與了他們的生活、工作,被當作他們家中的一份子,因此深刻地見識到美國的生活文化、農耕技術,以及生活方式。也由於這樣的深刻體驗,促使我力爭上游的決心與毅力。因此從這個經驗開始,我的人生有很大的轉變。順道一提的是自美返國後,寫了一份報告,說明我擔任草根大使的任務與心得並刊登在「中國一週」。這是我第一次投稿,第一次有文章被登上雜誌,並領到不少的稿費,所以我印象深刻!之後,很榮幸獲得亞洲基金會的獎學金,並到國立菲律賓大學進修並完成碩士學位。接著又獲得美國康乃爾大學的獎學金,由於美國康乃爾大學與菲律賓大學有合作高等教育的計畫,所以在前農復會秘書長謝森中博士帶領之下,繼續留在國立菲律賓大學研究院進修,最後獲得博士學位。這段外國求學的歷程,是非常艱辛的。但因為花了六年的時間,白天在蘆竹鄉公所工作,晚上到台北補習英文,風雨無阻,而奠定了我的語言基礎,。也因而能提早完成博士學位,並繼續到美國康乃爾大學研究院從事博士後研究,研究主題是「國際農業發展」。而這段歷程也讓我深深感覺到,政府或民間團體,應當設立更多的獎學金,以幫助沒有經濟能力繼續進修的學子們。因此,我在立法委員任內,不斷督促政府多設獎學金,也鼓吹民間基金會編列更多經費,來補助沒有錢,但是有意志或是有決心向上的年輕人,協助他們完成進修學習的心願。我認為,這是件很有意義的事。

二、學術殿堂 作育英才

完成學業後,美國農業部有意留我繼續工作,但為了響應政府「希望學人回國服務」的號召,便毅然決然回到台灣。有謝森中老師與章之汶老師的強力推薦,與楊懋春教授(當時的系主任)的重用,於是我應聘到台大農推系。初進台大,實在不知道怎麼樣去努力,而後發現責任是非常重大。我進來的第一年,楊懋春主任為了提昇教學與研究的水準,便開始申請設立研究所碩士班。按當時教育部規定,設立研究所的條件之一是必須要有數位具有博士學歷的師資。而當時有博士學位的師資只有楊主任與我,他是教授,我是副教授。當時我就對自己許諾:「希望台大農推系繼續地成長,所以我要負起這個責任」。就算當時教授課程很多,我沒有怨言。我認為這是一個磨練的機會。而現在,我非常樂見系裡許多老師是本系畢業生出國進修得到博士學位回來任教,如:蕭崑杉、孫樹根、蘇雅惠、謝雨生、賴爾柔、王俊豪等,農推系也慢慢地成長茁壯。除了系上的教務,錢思亮校長更交給我負責管理台大農業陳列館的任務,於是我便以副教授的身分兼任台大農業陳列館館長的職務。在農業陳列館館長的三年任內,除了完成階段性任務,我認為最重要的貢獻是善盡接待外賓的工作並做好國民外交。由於當時台灣的政治環境,是要結交很多的國家,以能夠支持我們維持聯合國的席位,所以國家邀請許多各國政要、官員來訪,並一定會安排到台大農業陳列館參觀。我一方面要接待這些外賓,另方面要負責系上的教學與研究,所以是格外地忙碌。當然,在與外賓接觸的過程中,我無形中增強語文能力,也開闊了國際視野,所以忙碌是非常值得的。我在台大教書至今已卅三年,發現台大的學生都很聰明,老師跟同學的關係良好,同仁彼此的相處亦非常融洽。我擔任教職的卅三年,算是我整個人生當中,最美好、且最有意義的一段時間。我們從民國91年1月1日就有WTO會員資格,對於台灣整個經濟的影響,衝擊最大的是農業。因此必須在農業政策上做出適當調整,否則農民的收入會受到很大的衝擊。在這個過程中,農業推廣與農業傳播就必須負起這個重大的責任,擔任橋樑的角色:對農民做宣導,讓他們知道WTO的本質與規範。由這一點就更凸顯我們農業推廣系的重要性,我們更應積極地參與農業、農村的發展工作。我認為農業推廣發展的趨勢,「傳播」是很重要的領域。這從我們系所規劃實施的「傳播學程」所受歡迎的程度可知。就我的瞭解,很多同學都認為傳播領域是大家興趣的所在。教務長曾經跟我提到說,既然有這麼多需求,台大就要趕快朝這方面來努力。所以最近有幾位同仁在討論成立跨院系所的傳播學研究所的可行性,我個人覺得是時候了。

三、應國家徵召 當民意代表

民國62年起,我被當時的執政黨徵召競選立法委員,連任五屆,共17年的時間。這17年當中,我並沒有放棄學校裡的教學研究工作,學校同意以「借調」方式讓我擔任立法委員,同時給我專任的聘書但不支薪。我想這一點可以讓很多人瞭解我奉獻學術的心境。擔任民意代表不是我的本意,但基於當時的政治環境,與「學人從政」的理念,我覺得這是很難得的機會。第一次考慮競選立法委員的時候,我不認識所有的選民、所有的地方首長,因為我沒有任何政治的背景,所以非常惶恐。當時給我最多鼓勵的是我母校的校長,王念烈先生。他說:「學人努力做學問,對國家要有責任。」又說:「不管如何,你一定要接受徵召。」因此我決定接受徵召。我第一次參選區域立委,選區在桃、竹、苗四個縣市。如何在範圍這麼大的情況下從事競選,對我是一個很大的挑戰,但也學到如何競選成功。第一是要有一些人際關係,我是以「桃農校友會」的力量,動員四個縣市,這成為我最大的助力。第二是學歷,我是一個農村子弟,擁有少有的博士學位,所以大家都非常希望有這麼一個人出來為民服務。另外,在競選活動裡面絕對重要的兩個因素是第一要有說話的藝術,隨時隨地在不同場合提出你的政見;第二要有握手的藝術。所以在五任競選的過程中,更能夠印證傳播活動的重要。因為我們生活就是透過各種這種傳播活動,來得到我們要的結果。在五任立委的十七年當中,除了考慮到我區域選民的需求,但我最強烈的願望是不斷強調:「政府應當重視農業」。所以我對農業相關法案的質詢,比任何委員都多,在深度、品質上也引起很多人的重視,也造成「我是農民團體所選出的立法委員。」的誤解。我認為在農業方面最具體的工作就是農業推廣條例的立法。當我第一次進入立法院,剛好是農業發展條例審查、制定的時候。我發現農業推廣沒有法律依據,因此主張在制定農業發展條例的時候,增加一章有關農業推廣的條文。但是政府的代表,就是當時的經濟部次長楊基銓先生說:「我們已經提具體的農業推廣法之條文出來,等到這個法通過之後,馬上就送到貴院去審查。」我信以為真,所以就沒有堅持在農業發展條例中加入有關農業推廣條文。但是政府一直沒有把農業推廣立法草案送到立法院來。當時我也擔任中國農業推廣學會的理事長,農業推廣界的朋友,對我寄予厚望,希望任期當中,這個法案能夠通過。因此每個會期,只要有機會質詢,我就會提到農業推廣立法這個問題。當時幾個政府單位首長,都表同情。某天,孫運璿邀我餐敘。院長說:「今天我們共進早餐,我只請你一個人,要跟你請教農業推廣立法的問題,我們都非常欽佩你的見解,也非常了解。但現在這個時候要立法,還有很多不便的地方,希望你能夠諒解,不過我們還是會朝這個方向去努力。對農業推廣工作,政府願意撥一筆錢,專門選拔大學農業推廣相關科系的畢業生,作為日後農業推廣服務的人員,在農會儲備這些人才。」我當然也知道他的困難所在,這是一個很好的措施,但更希望能完成農業推廣立法,院長也答應了。但是到最後還是沒有提出來。

另外,經濟部也曾提過有關「農業推廣法」草案,草案送到行政院審查(召集人為政務委員林金生先生),決議有三點:第一是這個法的法源是什麼;第二是有沒有預算?第三退回繼續研究。

由這件事情的演變來看,發現政府對於農業推廣立法的工作,並不積極。所以後來農業發展條例修正的時候,我擔任經濟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就在農業發展條例裡面增加一項條文:「農業推廣法另以法律定之」。在一讀會的時候,經濟委員會跟教育委員會聯席審查,沒有異議通過;到了二讀會的時候,我是代表這個委員會在院會中當答辯人,有些委員提出疑問,這些委員包括朱高正委員。他說:「經濟委員會審查這個法案,沒有水準。怎麼可以把這個名稱稱之為法,因為農業的法裡面,最高就是農業發展條例,只在條例的層級,怎麼可以到法?」接著資深的吳延環委員(法制委員會的召集人)也提出來說:「這法的名稱不妥,根據立法院的慣例(他不說一定怎麼樣),它不能用法的名稱,希望把它修正。」當時院長倪文亞先生,要我說明審查會審議情形。我表示三點意見:「這個問題是我在經濟委員會提出來,審查時無異議通過;第二點,不管法律名稱是「條例」也好,是「法」也好,因為它的法律效力相同,我都沒有意見;第三,但是為了這一個農業推廣立法問題能夠有法源的依據,所以我尊重立法院的決議,希望院裡面能夠通過,才有法源的依據。」結果院會的決議是:「農業推廣另以法律定之。」因此在農業發展條例中,增訂此項,取得農業推廣立法的法源依據。不過,很不幸的,這一項條文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農業發展條例再修正的時候,行政院與立法院一讀會的版本保留,但是在黨政協商的時候,竟然因為主管單位的某一人員的關係,就把這一條刪除,改成「農業推廣實施辦法,另由主管機關定之。」實在是美中不足的地方。當時農業推廣界的朋友群起反對,農委會向大家有所說明,也承認是一時的疏忽,希望農業推廣界繼續朝農業推廣條例立法來努力。民國七十八年,我五任立委屆滿之前,執政黨繼續提名我競選連任,但我選擇回來繼續在台大任教。既然決定要離開立法院,於是把握時間做最後的努力,起了「農業推廣條例的稿(條文)」,由我當提案人,經由三十三位委員連署,送中央常會通過後,才正式提案到立法院。立法院接受這個提案,列入一讀會議程,分發到經濟委員會及教育委員會審查。這個議案送到這兩個委員會審查的時候,農業主管機關(即農委會)的余主任委員非常地惶恐,所以開始規劃對應的法案,農委會在三個月之內提出「農業推廣法草案」,由行政院送到立法院來。當時立法院決議:「併案審查」。審查結果,維持我的名稱─「農業推廣條例」,內容三分之二還是維持我的原意,三分之一為行政院的版本,完成一讀會通過。理論上完成一讀會通過的時候,就應當馬上進行二讀會,但一隔好幾年,都沒有完成二讀會。在民國八十三年的時候,行政院的版本竟然要抽回去(抽回去就是表示要重新更改)。根據立法院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十三條規定:「一讀會通過的法案條文,仍然有效」。由於農業推廣條例是一讀會通過的法案,因此仍然可以繼續到二讀會完成法定程序。有人問說:「農業推廣條例何時可以完成立法的工作?」我回答:「近在眼前,遠在天邊」。如果要推動,馬上就通過;如果不推動,就永遠擱置。所以關鍵在看政府主管單位有沒有重視。直到最近中國農業推廣學會了解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特別是在精省後,農會信用部沒有賺錢的時候,農業推廣經費發生困難的時候,才覺得沒有法的依據,政府的經費預算沒有辦法編列,所以汲汲想要完成這個條例。現在我們正在跟現在的執政黨與在野政黨團體接洽,希望能夠認養這個法案,順利進入二讀。由政黨認養法案的作法在是新的作法,需要朝野政黨共同同意,才可以上二讀。很不幸的,九十年十一月間,立法院通過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十三條的修正案:「除了預算案、決算案、人民請願案以外,任何一個法案,不管是政府提的,或者是立法委員提的,如果在這個會期裡面沒有通過,下一個會期不予審議。」意即:如果農業推廣條例沒有趕在這個會期完成三讀的程序,農業推廣條例的草案就失效了。談這段歷史有兩個意義:第一為農業推廣的工作找出一個根本的法源,讓預算與人事有所遵循。第二鼓勵農業推廣界朝這個方向努力,也讓政府機關重視農業推廣,特別是在加入WTO之後,則更有重大的意義。所以我把這兩件事情作為我個人對台灣農業推廣小小的貢獻。但是所謂「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希望大家繼續努力,讓它能開花結果。當民意代表多年之後,退下來教書需要一段時間的適應。隔了一年,執政黨又提名我擔任全國不分區的國大代表。那時是第二屆的國大代表,主要任務是修憲。當時我擔任修憲法案研究組的委員。因為這個修憲,所以今天才有這麼多的立法委員席次,也才有今天我們所走的方向。民國七十八年以後,擔任農委會的顧問,雖然沒有支薪,但是我一直在觀察:「在立法院所立的法,在執行機關中到底作些什麼?」從制定法律到執行面的觀察,我個人覺得蠻有意義。

四、社團參與

在台大任教期間,非常地榮幸常有機會參與或主辦國際性學術會議。例如1969年參加在哥本哈根舉行的「第一屆農業教育訓練世界會議」,全世界有四百多人參加。又參加幾次(第二至第七屆)「國際農村青年世界會議」,其中第六屆由我主辦。同時,我也擔任幾個國際性社團負責人,如在「國際農村青年世界聯盟」擔任第一任會長,歷時六年之久,聯繫各國的農村青年領袖、交換農村青年的訓練與培育經驗。也擔任「亞太地區農村青年會議」首任會長,聯合亞太區域內的農村青年,研討如何發展、培育青年人力的問題。為此,我曾經獲得世界優秀農村青年獎盃與榮譽。此外,我也參與多個社團法人或基金會。其中,我參加過五個基金會的活動,其中在三個基金會中擔任秘書長;在兩個基金會中擔任董事長。這五個基金會都是非營利事業的文教基金會。例如「慈惠文教基金會」,專門在鄉村地區辦讀書會活動,幫助社區居民自我調養身心,終身學習,提升生活品質。在農業推廣方面,除了農業推廣學會,希望也能成立「農業傳播學會」,目前正在籌備當中。希望這個社團在成立之後,能以社團活動的方式,促進農業推廣領域的發展。我相信對整個農業發展的提昇,會有很大的幫助。

五、對農推系師生的期勉與祝福

我認為在研究所方面的訓練,應該讓學生在理論方面有深刻的探究。我們的研究所,除了農業推廣之外,農業傳播、農業行政與政策及農村社會研究也很重要。但是我發現我們同學在農業行政、農業政策法規方面,都較少接觸,大家都想從事理論方面的研究,我倒是很希望能加強實務方面的訓練。我希望不只培養教學人才,也培養行政實務方面的人才。我曾經向同學說:「學農業政策與農業法規,目前看起來似乎沒有用,但日後在社會上工作時,一定會用到。」每個人在任何方面,如果有機會就要把握,若在實務與行政上能有一席之地,其影響力就更大。我很鼓勵、也期盼有更多人能在政府機構任職,從事法規研究,使我們的行政績效更顯著。在為人處事方面,我提出三個想法給大家參考:第一,做學問的時候,要有科學的精神,要非常嚴謹;第二,做事的時候,必須要非常認真、熱心的去做;第三,做人方面,要能夠非常圓融與誠懇。三者當中,我認為「做人」最重要,也就是要知道怎麼樣做人,才能夠對這個社會有貢獻。至於退休後的生活,我也有三個想法:第一,我會照顧我自己,因為照顧自己就是照顧別人。有個教授跟我說:「You have to take care of yourself , no body can take care of you」。第二,過去從事教職是「只問耕耘,不問收穫」。但退休之後,我要的是:「既問收穫,又續耕耘」。因為退休之後,才是終身學習的開始。第三,在我的人生過程中,以台大的工作為傲,以同學的表現為榮。我相信農業推廣系永遠會繼續成長、系上的老師們永遠是和諧的、系上的同學永遠會繼續的發揮他們的專長。我認為:農推系的成長,需要同學與老師們共同的合作。唯有共同的合作,才能把我們系發展成一流的學系,那麼,對學校也好,對國家也好,才能有更多的奉獻。這是我對系上所有的老師與同學,最大的期盼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