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駐警隊趙姓隊員涉嫌盜領存款乙案之處理情形
1.經查趙員於元月19日17時至19時擔任辛亥門勤務,約18時10分許打掃門崗時,在門崗外汽車出口處地面拾獲二張提款卡(卡面貼有密碼),便加以私藏(並非如媒體所指於收取證件時盜取,因當時趙員非值班人員)。據趙員稱其因母親重病長期住院近日又需開刀、妻子無業、身體不佳及獨子現服役中,僅賴其一人上班,收入微薄家境清苦,在需錢孔急一時糊塗下,觸犯法網。
2.本案業經遺失人連先生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報案,趙員到案後坦承不諱。承辦陳警員製作筆錄中,趙員並當場將盜領款項全數歸還連先生,現全案已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3.本案發生後,駐警隊溫隊長立即向陳總務長報告並轉報校長,另,溫隊長、林副隊長亦自請處分。經陳總務長與趙員面談,並告知校方嚴正立場,趙隊員已於23日提出辭呈,並經陳總務長與 校長批示在案。
4.本校陳校長一向關心駐警隊服務態度、道德與專業能力,陳總務長亦曾於元月九日邀集駐警隊所有同仁召開工作指示與檢討會,以期帶動駐警隊之現代化服務熱忱。近期來駐警隊積極處理各項緊急災變(桃芝、納莉颱風與淹水等及近期化學系火災及時滅火),計程車入校管制,近日BBS同學對交通管理反映已有許多正面讚譽,其他如日常處理交通事故、急難救助、意外事故、竊盜、毀損、侵佔、傷害、遊民、妨害安寧、騷擾、陳情抗議、受理拾得物、協尋、特別警衛勤務等等,均顯現駐警隊同仁對工作之努力已有績效,盼師生同仁亦能多予鼓勵。
5.本案之發生經媒體報導披露,顯然已對校譽造成傷害,打擊了絕大多數在工作崗位上努力不懈的同仁之士氣,惟本案應視為特殊之個案,且業以最快速之方式處理,陳校長期勉駐警隊同仁應一本以往積極服務之精神,再接再厲,在工作上應特別注重操守形象,謹慎細心,善盡維護校園安全、安寧之責,建立全校師生之信任與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