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警隊緊急尋找舉發人

有關90年8月3上午02時21分署名「良心壞死」寄件者,以主旨:「實在是太扯了....」舉發從舟山路騎腳踏車回宿舍時,發現舟山路頭尾加上男生宿舍區的三個警衛,看起來沒有一個像是醒著的樣子::;尤其是在舟山路近羅斯福路的那個崗哨最誇張......。据此校警隊簽處當日舟山路值勤人員(男生宿舍警衛係學務處外包保全公司人員,非本隊權責)並經本校駐衛警察評審委員會九十學年度第四次會議(91年1月24日召開)審議在案,惟本案因案發正確時間待查證、無查勤紀錄、當事人否認及為匿名檢舉之情況下,經討論後決議由本隊再以刊登校訊及上網公告,請舉發人以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向陳總務長陳述事實,以利查明當時相關人員是否確有違失之處(陳總務長電話校內分機二六四八、電子郵件信箱jcchern@ccms.ntu.edu.tw,為維護舉發人權益,陳總務長受理時絕對保密。故請舉發人於獲悉後主動聯繫,以利明確處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