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暑期班行事曆及註冊、選課、收費標準出爐

依據本校暑期班開班授課辦法,本校學生登記暑修課程,應按暑期班開班授課辦法規定,在行事曆規定期間內向暑期班班本部辦理登記。開班期別共分兩期辦理,第一期自6月26日起至8月6日止,第二期自8月7日起至9月17日止,每期上課六週。課程之開設:1.課程之開設應由開課系、所或主辦單位提出,並經該系、所或主辦單位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暑期班公告接受登記。2.每班開班人數至少16人,若不足16人則不開班,惟人數已達5人以上,且學生或該班教師所屬學院或體育室、軍訓室願補足16人之學分費者,不在此限。若有特殊情況,報經教務長同意者,亦可開班。修習之限制:1.休學、已符合畢業資格或已達退學標準之學生不得修習暑期班課程。2.學生每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八學分,每學分上課時數不得低於18小時。3.應屆畢業生至外校暑修以本校暑期班未開設之課程為限,至多二科。註冊日期:第一期訂6月17、18日兩天上午。第二期訂7月31、8月1日兩天上午。

註冊選課手續:修習之學生可至註冊、選課地點(思亮館國際會議廳)領取註冊選課表填妥並繳費後,將註冊選課表繳回原地點,未按規定日期完成註冊手續者,不予補辦。收費:每學分為新臺幣1020元。(依據教育部規定比照進修學士班收費標準)每科收費金額為新臺幣1020元乘上正常學期每週上課時數。學生註冊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凡不符暑修規定者,其所修科目概予註銷。上網查詢網址:http://curri.aca.ntu.edu.tw/cur/sum.htm本校暑期班班本部設於理學院辦公室。(位於思亮館六樓,電話:23630231轉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