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驗林林農要求放領案處理近況
本(九十一)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林政務委員盛豐聽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本校對實驗林林農要求放領案之處理情形簡報所獲致結論,業奉核定並由行政院秘書長九十一年四月二日院臺內字第○九一○○八三四四九號函示,結論摘要如下:
一、有關評估台大實驗林地供教學、實習、試驗及研究等用途所需之面積,及無礙國土保安、水源涵養及環境保護等功能之林地範圍一節,請農委會專案以南投縣所有林地為範圍辦理評估,惟前開委託之受託單位或團體、研究範圍及工作期程等,均應先經該案跨部會專案小組之同意。~)
二、有關台大實驗林地與教學、實習、試驗及研究等用途無關,且無礙國土保安、水源涵養及環境保護等功能之林地,應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接管一節,俟農委會委託評估獲致結論後,再行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