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系等7項重大修繕案符合優先施工條件
各項工程近期進行相關規劃設計招商作業 學期結束後迅速施工
有鑑於本校91年度修繕費用有限,為能以客觀方式進行專業評估,以迅速有效辦理本校各單位修繕工程,提高經費使用之效能,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於年初發函給各系所提出重大修繕案件申請,修繕金額一百萬元以上案件,業經邀請本校土木系陳清泉教授與高健章、邱昌平兩位退休教授於本月開會評估及現場會勘後,參照修繕優先順序評估準則:1.具有結構安全及用電安全顧慮。2.影響師生人數多寡。3.修繕需求急迫性及多年未整修建物。4.建物老舊程度。5.系所配合款比例。列出今年符合以上條件的修繕案件如下:1.心理系實驗動物室空調工程。2.化工館電力改善整修後續工程。3.造船系館二期整修工程。4.農化系新館階梯教室局部整修及舊館局部油漆。5.鈕森館屋頂漏水整修。6.總圖書館五樓特藏組俞大維文庫空調工程。7.應用力學研究所學人宿舍地震損壞樑柱裂縫整修工程。以上各項工程將儘速進行各項規劃設計招商作業,使各工程能於本學期結束後即迅速施作。
